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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
 
 
质量技术监督与管理
 
 
【打假工作】
 
      2004年,哈尔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继续深入开展生产领域的打假工作。落实打假责任制,将哈尔滨市八区十一县(市)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划分为若干个责任区,目标到村屯,责任到个人,并签订4级11类执法责任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危及安全的产品进行重点查处,按国家总局和省局的要求对乳制品、肉灌制品、成品油、消防器材、针纺织品、节日食品、胶卷、建材、农资等进行了专项检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违法犯罪活动。
    重点产品专项整治:
    1.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安徽阜阳不合格奶粉名单公布后,市质监局对涉及哈尔滨市的两家生产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八区十一县(市)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00多人次,检查乳制品生产企业29家(含停产企业和阜阳发布劣质奶粉黑名单中涉及哈尔滨市的黑龙江雪田乳业有限公司和尚志圣龙乳品有限公司),抽取不同型号的25种产品,检验结果全部合格。对哈尔滨市五牛乳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劣质奶粉(丹元牌黄金组合S1、S2段)进行查处。丹元牌S1段、S2段婴儿奶粉送国家乳品检验中心检验,经检验S1段奶粉蛋白质、脂肪不合格(蛋白质标准为≥14g/100g实测值为2g/100g,脂肪标准值为16g/100g实测值为13.7g/100g),S2段奶粉蛋白质(标准值为≥14g/100g实测值为13.2g/100g)不合格。
    2.肉灌制品市场专项整治。组织八区十一县(市)局统一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对60家生产肉灌制品企业的168个批次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其中12家企业的22个批次产品不合格,批次合格率为86.9%。组织召开肉灌制品生产、经销企业厂长、经理座谈会和专家学者“打假治劣保名牌”座谈会,探讨发生问题的原因和解决办法,会同新闻媒体对不合格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市大中型超市所经销的外埠肉灌制品进行监督抽查。共抽查12家生产企业的30个批次样品,根据有关企业标准和产品的明示担保条件,抽取的30个批次样品中,有6家10个批次产品检验不合格,批次合格率为66.7%,对检验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罚。
    3.地条钢专项整治。按照省局转发的《关于进一步打击地条钢建筑用材非法生产销售行为的紧急通知》要求,开展对地条钢非法生产的专项整治。重点对已经取缔的地条钢生产企业进行复检,会同环保局、工商局、公安局、经贸委等部门,对主要集中在道里区机场路一带的地条钢生产企业进行强制性拆除,共取缔、拆除地条钢生产企业39家,拔丝企业3家。经过复查,已经拆除的企业没有再生产。
    日常监督检查:
    1.成品油市场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哈尔滨炼油厂、省、市石油公司等下属的市区内的12家加油站经销的汽油、柴油进行抽样检验,并对各成品油生产、销售企业的生产经营资格、进货渠道、企业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其中,汽油抽取样品13个,合格9个,合格率为69.23%,柴油抽取样品11个,合格9个,合格率为81.82%。对销售不合格产品的加油站进行严厉处罚。通过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加强行业自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初步解决了汽油、柴油混运和换季节换油号不彻底清罐的问题。使柴油的合格率由上年的50%上升到81.82%。
    2.絮用纤维织品的监督检查。用近一个月的时间,对医院、饭店等用于服务的絮用纤维织品进行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查销售企业80余家,抽检絮用纤维织品42个批次,27个批次合格,批次合格率为65%。在检查中发现哈尔滨黎明被服加工部使用落地棉和布头加工的纤维制品加工棉被,立即责令该厂停止生产。查处了销售计量不足的棉花经销企业。
    3.农资产品的监督检查。根据国家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具体要求,年初将农业生产资料打假列为工作重点。春耕时节,对农药(包括毒鼠强)、复合肥、农机和农机配件等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受理投诉案件49件,检查生产及销售企业600余家,查处案件141起。抽检化肥企业97家,检验批次180个,合格139个批次,合格率为78%;抽检农药企业8家,检验批次14个,合格8个批次,合格率为60%。开展种子计量大检查,共检查经销企业35家,对违反计量标准的经销企业给予处罚。
    4.建材市场专项整治。成立专项整治小组,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工地进行集中整治,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800余人次,对辖区内的装饰材料、水泥、砖、涂料、电线电缆等各类建材较集中的市场、企业、工地进行集中检查,共检查生产、销售企业250余家。通过集中专项整治,使海城街建材批发市场、大发建材市场、516道线建材批发市场等专业市场和一些生产厂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建筑材料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状况得到了改善,建材交易活动中不规范行为和各种欺诈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质量纠纷和投诉明显减少。
    5.节前食品市场检查。重点对节日热销的米、面、油、酱油、醋、肉类、酒类等生产、销售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两节期间还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关系人民生命安全的家用电器、烟花爆竹、没有QS食品安全标志的预包装食品的监督检查。检查生产销售企业800余家,对72份抽样检验不合格产品的生产、销售企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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