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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
 
 
质量技术监督与管理
 
 
【对产品与商品的质量监督】
 
 
    1989年,监督检验了1 615个企业的2 838个批次的产品和商品,合格的 1 938个批次,合格率为68.29%。其中,抽查检验企业产品1 409批次,合格1 038批次,合格率为73.67%;抽查检验经销单位的商品1 429批次,合格900批次,合格率为62.98%。复查市优质产品284种,合格273种,合格率为96.13%。同时还对当年申报优质的137种产品进行了检验。受理质量仲裁检验13起,涉及争议金额103万元,接受质量投诉22件,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1 82个企业给以经济处罚7.67万元。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全年共完成全国性和省市下达以及日常检验6 448个批次,查出不合格电冰箱4 OOO台,价值800万元,伪劣电器价值16万元,查出用纸壳填充的伪劣单、棉皮鞋价值750多万元。此外还查出大量劣质啤酒、白酒、调味品、肉制品等。全年查处伪劣商品总价值达1 000万元以上。
    1989年继续坚持商品销售前报检制度,发布了第二批售前报检商品目录,把豆油、双卡收录机、漏电保护器等10种商品列入,加上1988年公布的共有20种商品实行了这种监督形式。全市有40家商业批发部门,89个批次坚持主动报检。1989年又实行一种新的监督形式,即经销单位进货实行质量索证制度,没有出厂合格证或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合格证明的,不准销售。从1989年5月开始对市商委、供销社所属的81个批发部的肉灌制品、酒类、小食品等商品实行验证检查监督。共检查了10类989种商品。其中有质量合格证明的501种,无质量合格证明的488种,无证率为49.34%。对无证商品实行监督检验,凡检验不合格的商品,分别给予降价、退货、监督销毁处理。
    (杨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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