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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以流通领域为重点,加强了计量监督管理。一是元旦、春节期间,组织50多人对378家国营商店,211家集体商店,6个大型批发市场,10个农贸市场,948户个体商贩进行了计量检查。检查各种计量器具3 158台(件),其中不按周期检定或不合格的258台(件),没收54台(件),合格率为91.8%。复秤3 153次,其中237次有克扣违法行为,克扣率为7.5%。检查了8 680个商品标签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情况,其中148个商品标签不符合要求,合格率为98.2%。同时还检查了大量的定量包装商品,罚没款5 747元。二是在春耕农忙期间,组织50多人的技术监督队伍,对农用物资进行了计量监督检查。共检查秤量农用油计量器具107台(件),不合格4台(件);化肥秤量器具61件,不合格10件;种子秤量器具49件,不合格8件;农膜秤量器具35台(件),不合格4台(件);除草剂秤量器具41件,不合格10件。三是检查粮油销售计量。组织66名计量监督人员分组包片,对分布在全市的142个粮油销售网点进行了计量监督检查。检查面粉249件,合格率为93%;挂面385件,合格率为96%;大米139件,合格率为92%;玉米面109件,合格率为98%;豆油95件,合格率为95.8%。四是对13个经销的计量器具进行了监督检查,共检查了8类,46 754台(件)。其中合格的28 960台(件),合格率为61.7%;进口计量器具10 554台(件),都没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检定合格证。对86个单位,405台(件)的强检计量器具进行监督检查,合格率为97%。对97个单位经销的食品、肉罐制品以及液化气、石油、农药等30多种商品计量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76个单位严重违反计量法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五是根据群众举报,吉林乙炔分厂在哈尔滨市销售的乙炔气以缺量、低价格的欺骗办法占领市场。对此,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对10个网点进行了检查,结果平均每瓶少量2公斤左右;而哈尔滨市生产的乙炔气虽然质量好、数量足,但因价格都高于吉林乙炔分厂产品,致销路受阻。经过检查已对吉林乙炔分厂销售的乙炔进行了处理。六是为哈尔滨一依兰煤气工程建设提供计量保证做好了技术准备。组织计量专家对煤气计量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提出了管理和建标方案,为煤气表的选型提出了建议,规划了哈尔滨市的煤气量值传递体系。同时授权哈尔滨市煤气公司开展民用煤气表检定。
(杨希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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