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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品采购
社会主义改造之后,取消了私营经济,1960年关闭了自由市场,市场供应统由商业部门负责。按照市、区分工,1966至1978年区商业部门只有采购蔬菜和"三类物资"的权力。一、二类物资均由省、市批发部门供货,实行计划供应、均衡上市。
进货渠道主要是:蔬菜、百货、纺织、食品、农杂、烟酒、糕点糖果等从市八大公司批发部批发,进货比例食品杂货占进货额的60%,工业品占进货额的40%,年进货额2 000~3 000万元。
进货的方式按计划统一采购、平衡分拨到店。其他物资月末由商店提报计划,业务科汇总上报有关公司批准,月初送货。大宗商品由供货单位直拨到店,零担商品由商店直接拉运。
1960年,为搞活市场,商业局成立"三级采购站",开始采购计划外商品和"三类物资"。经市批准在上海设办事处,与杭州、无锡建立了业务联系,采购计划外鞋帽、服装、布匹、丝绸、毛料等商品,年进货额200~300万元,这一方式延续到1966年。1966至1978年,进货渠道仍为省、市有关公司批发。
改革开放后,商业部门扩大了采购权,实行多渠道进货。商店普遍建立了批发部,实行批零兼营,年进货额3 000至5000万元之间,1990年,商品购进额达5 000万元。
二、商品供应
蔬菜供应 民国初年,香坊地区开始有人经营蔬菜,到1937年在银行胡同、通天街等地就有22户商贩经营蔬菜,共有流动资金517万元(哈大洋)。1937至1945年间在西门脸、通天街、升永街、西香坊形成了菜市场,除有固定摊贩之外,每天进城售菜的农民有50多人,每到旺季进城售菜农民1 000多人,日交易达万斤。
1954年,香坊区蔬菜采购供应站成立,负责蔬菜收购、调拨,由商店经营。1956年,菜站增加了酱菜和豆制品生产任务,改为蔬菜食品加工供应站,以采购、调拨(批发)、加工、贮藏为一体。1960年,为保证群众生活蔬菜供应,国家将蔬菜定为二类物资,对蔬菜经营实行统一种植计划、统一收购、统一调拨、统一上市的政策。在价格上给农民倒挂补贴,实行政策性亏损,年倒挂金额达50万~100万元,年亏损额占全市的10%,约200万元左右。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对蔬菜的收购与经营逐渐放开。1980年之后,除对主要品种山东菜、茄子、豆角、黄瓜、蕃茄等仍实行计划供应,给予价格补贴外,其余品种放开经营。同时,蔬菜公司增加了外地进货任务,开始多渠道经营。
香坊区的蔬菜收购、供应工作,是以数量多、质量好、品种全而著称,1958年上市品种15~20个,一等菜占60%。70~90年代,共调出蔬菜1亿多斤。1960至1980年还供应北京、沈阳及省内各县等地大量蔬菜,此外每年对苏联出口蕃茄和黄瓜100多万斤。
从60年代开始在蔬菜收购、上市、供应方面,摸索和总结出一套经验。在收购上,坚持兑现合同,坚持小段计划,均衡上市。农民上市的蔬菜,坚持黄昏摘菜,夜半登程,拂晓上市。果菜装筐,叶菜捆捆,保持鲜嫩。春、夏菜实行店队挂勾,直拨到店,减少环节。秋菜实行工厂包职工,街道包家属,商店包居民的供应办法,由秋菜指挥部组织车辆集中拉运上市,每年出动汽车约100~200多台,蔬菜供应方法是:摆摊、设点、流动服务、送货到门、分等论价。常年有20多个网点售菜,人员占职工总数的 1O%。旺季增加临时网点,最多达到50多个,售菜人员高达1 000多人。在供应办法上,60~70年代凭票、凭证供应。居民和有食堂的单位,服务行业按比例供应。供应量占上市量的20%,居民用菜量占80%,基本上确保每人每天1斤菜。
1984年,实行经济体制改革之后,蔬菜经营发生了重大变化。开始了多渠道进货、多渠道供应,形成了国营、集体、农民、小商贩同时售菜的新格局。1990年有国营售菜网点20个,售菜人员100多人,市场经营蔬菜的商贩325人,每日进城卖菜的农民有300多人。日上市量达20万斤。销售量国营占50%、小商贩占34%、农民自销占16%左右。
部分年度蔬菜供应情况统计表(见表7-14)
凭证(券)、凭票商品供应 "三年自然灾害"期间,国民经济暂时遇到困难,物资供应紧张。为控制物价上涨,保障人民生活。国务院决定从1960年始对部分商品实行凭证(券)、凭票供应。工业品有手表、自行车、缝纫机等;棉织品有棉花、棉布、棉线、秋衣、秋裤;副食品有鱼、肉、蛋、禽、菜等,共计108种。这些商品均由市里定量拨货,供货量占全市的10 9,6左右。
1960年区成立票证办公室,开始发放各种票证。布票按1954年发放标准执行,市民14.5市尺,职工19尺。对副食、蔬菜、豆制品供应标准是蔬菜人日均O.5公斤;猪肉、鸡蛋人月均0.25~0.5公斤。年节供应0.5~6公斤。货源充足时可凭证不限量;1962年开始发放工薪购物券,标准:按职IT.资总额的5%发放,1965年降为1%,1966年3月停发。
随着国民经济好转,凭证(券)、凭票商品逐步放开,到1963年减少到58种,1965年工业品放开,豆制品、副食品仍凭证供应。1978年副食品敞开供应。只有豆制品尚凭票供应。进入90年代,豆制品敞开供应。
煤炭供应 1946年秋,东北煤炭建筑器材公司在香站街2号设第六营业部,开始煤炭批发业务。后称第六燃料公司,隶属市燃料总公司管辖。
公司自组建以来不断发展壮大。1960年前,已有6万平方米大型储煤场1处,年吞吐量16万吨。1962年,香坊区与动力区煤木商店合并,组成煤炭第六商店。设有13线、东门、延福、顺水、六顺、姜家、通天、前进、哈平、动力、通乡、和平等15个门市部,有职工249人,负责动力、香坊两区的5.63万户居民、283个社会团体、245个服务单位用煤供应。年销煤1O万吨左右,烧材100立方米。
1978年后,部分场地被锅炉厂占用。现有存煤场地1.9万平方米,门市部7个,营业面积7 960平方米,专用线1条,职工400人。供应动力、香坊两区70多万人口及 1 000多个单位和社会团体用煤任务。年销售量30多万吨。同时还增加了代营业务(议。价煤),1990年销售代营煤7万吨。
煤炭销售按国家规定属政策性亏损供应,实行价格补贴。60~70年代吨亏损额方1.50元,年亏损额为15~20万元。1980年吨亏损额为1.77元,全年亏损40.5万元。1990年吨亏损额高达53.39元,全年亏损696.2万元。
部分年度煤炭购销统计表(见表7-15)
物资供应根据市经委1979年会议纪要精神,1980年成立了香坊区物资供应站,行政领导为区政府,业务归口市物资局管理。主要任务解决区属单位和居民的生产、生活建筑维修等方面的物资供应。货源来源渠道:(1)市按计划调拨部分工业生产原材料,如金属材料、木材、水泥、玻璃等;(2)在计划指导下,调剂物资;(3)自行采购组织货源。
1980年10月成立供销门市部,同年12月与市建材公司联营成立建材五金商店,与化工仓库联营成立安埠油漆化工商店。1985年后又成立农副产品商店和废品代购营业部,新建仓库680平方米,在幸福乡红卫村建起涂料助剂厂,人员增到85人。由于加强了经营管理,经济效益不断提高。1981年,年销售额150万元、利润4万元。同年在香电街购置仓库1座,800平方米。1985年销售额180万元,利润12万元,流动资金由建站的2.5万元,增加到10万元,固定资产6万元。1990年,年销售额为3050万元,利润3.4万元。物资站的成立,不仅为区属单位、街道解决了建筑维修方面的物资材料,同时也给香坊地区人民生活带来很多方便。
部分年度市调拨、调剂物资(见表7-16)
三、服务方式
送货到门 为搞好商品供应,方便群众,商业部门早在50年代,就实行送货到门的服务方式,各商店组织送货小组,走街串巷登门服务。60年代,为搞好凭证、凭票商品供应,由营业员、居民委(组)干部、积极分子组成分配委员会,研究定量物资和奇缺物资供应办法,采取自报评议的方式分配商品。营业员下组开票,送货到门。近几年来,除对军烈属、五保户送货到门外,还增加了对老干部、老教师和科技人员送货到门的服务。
增设服务部 从70年代开始,为方便群众,除设立驻厂、校服务部之外,还有1O家商店增设了早晚服务部,经营生活必需品、医药等。营业时间早5点~晚10点,医药商店昼夜服务。
进厂服务 自60年代始,为照顾残疾人的生活和解决部分职工购货困难,商店普遍建立了厂矿服务组,设专人把商品送到工厂区,由职工挑选,受到欢迎,这一服务方式延续到80年代中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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