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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商(服)业的管理,大体分为3个阶段:1973至1980年前,实行双重领导,主办单位负责行政管理,主管局负责业务及财务管理。在业务管理上,实行统一进货指标,定点进货,统一经营,明确经营范围。在财政管理上,分头立户、单独核算、自负盈亏、照章纳税、收入提取。1980年,社会商业与主管局脱勾,由主办单位负责管理。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为促进社会商服业的发展,于1986年,重新制定了管理办法,明确企业性质。社会商服业属集体企业,谁主办谁负责,自筹资金开业,由主办单位管理,自主经营。审批办法按工商行政管理办法实施。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商服业改由商业部门统一管理。管理办法是通过行业协会来管理。1988年7月12日,食品行业协会成立后,1989年1月20日,成立了饮食服务行业协会,同年4月28日成立了百货、五金交电、冷饮旅店7个行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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