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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坊区志》
 
 
 
 
 
 
第八篇 工商物价
 
      香坊区的工商、物价管理在清代隶属阿城县商工会管辖。1913至1932年,香坊区的工商管理归东省特别区警察管理处,管理处设5科12股。其中税捐股、执照股具体执掌工商业户管理,负责税收和登记发照工作。
    东北沦陷时期,伪满洲国哈尔滨特别市公署行政处社会科内设工商股,管理全市工商企业,同时还组织成立商工会,配合警察署进行管理工商业。
    1946至1949年,香坊区工商行政管理归南岗区工商办事处,香坊地区设置市场管理委员会。1949年10月26日,区政府设工商行政管理股开始管理工商企业。1953年,工商股改为工商管理科,其职权范围扩大,除对工商业户管理之外,还具体负责物价管理,工商、物价合一的管理体制延续到1981年。改革、开放之后,为加强市场物价管理,1981年11月经市政府批准,物价管理从工商局划出成立物价管理局,逐渐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使工商物价管理日趋走上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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