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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场建设
1895至1903年间,香坊区在今通天街、货场街形成2个集贸市场。通天街市场形成于1895年。此前,每逢年节和庙会期间一些民间艺人、江湖术士在此搭台说书唱戏、摆摊算卦引来一些商贩和农民出售商品和农副产品,因此便形成了市场。通天街市场多以易货贸易为主,诸如鸡蛋换油盐、粮食换布匹等,交易活跃。民国初年,此地又形成了工夫市、柴草市,出现旅店(多带饭店)、大车店等行业,成为过往商贾打尖歇脚之地。
货场街市场形成于1898年,中东铁路筑路期间,阿城、双城堡和附近义发源、菅草岭、自家窝堡等村屯的农民来此出售农副产品,一些商贩来此经营烟酒副食品,销售对象为筑路工人和护路军。市场交易中使用的货币以俄国羌贴(卢布)为主。1903年筑路中心转移到新市街(南岗)后,市场自行消失。
1914至1931年,由于粮油商在油坊街一带兴办粮油工业,带动了这一地区经济发展。在油坊街、安埠街、西门脸(现安埠街口到香坊大街街口)自然形成了3个粮油市场,在升永胡同、银行胡同形成了菜、鱼、肉市场。1938至1940年,日伪当局对粮食实行"配售",粮油市场被关闭。通天街工夫市、升永街、升永胡同、银行胡同4个市场,因物资为日伪当局所控制,市场经营萧条。
解放后,香坊区积极贯彻"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总方针,开展生产自救、扶植私营工商业发展。1948年初,重新整顿开放了升永街、安埠街市场,发放摊贩许可证430个。安埠街市场经营粮油、布匹、五金电料、小百货等商品。1951年安埠街市场并入升永街市场,升永街市场是香坊区的中心市场,占地面积3 000平方米,常年在此经营的商贩有200多人,主要经营畜禽、农副产品、小百货、杂粮等,公私合营后市场被关闭。
为了活跃市场、繁荣经济,1962年夏,经市府批准,香坊区在成高子、升永街开放了2处自由市场,经营蔬菜、杂粮、畜禽、小百货、土特产品、山产品,当年发许可证1 139个,成交额140万元,文化大革命期间2个市场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割掉。
1976年,本着"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原则,升永街市场又重新恢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香坊地区的农贸市场发展很快,截止1990年底,已建设室内外各种市场10处,总占地面积2.87万平方米,为解放初期的10倍。为方便城市和郊区居民生活,在居民区内建了10处摊区(城市6处、郊区4处)和1处早市,占地面积1 850平方米。1985至1990年,为进一步发展农贸市场,促进经济繁荣,改善业者经营环境,区工商局本着"人民市场人民建,建设市场为人民"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采取自筹与集资的办法,先后共投入建设资金708.3万元,在横道街、香坊大街兴建了半封闭式市场各1处,有防雨防晒货台4 068延长米,固定摊床830个,1 544平方米,营业室(包括商亭)548间,7 878平方米。铺装柏油、水泥板、红砖地面1.49万平方米。1986至1987年,投资400万元在横道街西侧建成哈尔滨市第一座设备齐全、室内宽敞、造型美观、5 600平方米的大型综合市场,一至三层营业室面积2 799平方米,共设摊位450个。1990年底,市场经营者已达2 203户、从业人员4 392人,其中城区1 708户,从业人员3 103人;农村595户,从业人员1 289人,比1978年352户增长6.25倍。
1979-1988年区农贸市场设置情况表(见表8-1)
1983-1988年农贸摊区设立情况表(见表8-2)
二、市场整顿
解放初期,香坊区市场秩序受到一些不法商贩(时称黑商或奸商)干扰,他们任意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偷税漏税,干扰了人民生活,影响社会稳定;为贯彻"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总方针,1948至1949年,在市工商联的帮助下,区工商股与公安、税务局(所)一起,多次对市场进行整顿,取缔不法商贩50多名;组织243名小商贩转入工业生产;将市场摊贩241名、街摊93名、行贩96名安排在升永街、安埠街和西门脸3个市场经营。同时以经营性质划分为粮油、百货、食杂、农杂、蔬菜等11个行业,选出行业组长实行分组管理,市场经营逐渐走向正常。
1953年,国家对粮食实行统购统销政策以后,对市场进行了整顿,取缔了安埠街和西门脸粮油市场。
1962年,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商业的若干问题决定》,明确了集市贸易是国营商业的补充,规定了市场经营范围,不允许一二类物资进入市场经营。集贸市场只允许经营土特产品、山产品、旧物、旧衣等3类物资。对市场管理提出了"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方针。依据政策对成高子、升永街2处自由市场进行了整顿,成立了成高子、西香坊2个市场管理所。取缔倒买粮食经营不法商户22家、查处案件2 013件。清理整顿后增发了250个固定摊床许可证、100个活动摊位证、100个临时经营证。
196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大中城市集市贸易管理和坚决打击投机倒把的指示》后,工商部门依据指示精神,以取缔无证商贩为中心对市场不断地进行治理整顿。1963至1966年,清理整顿的重点是打击"二道贩子",严禁凭票、凭证(券)商品在市场上出售,取缔和没收在市场上经营国家规定的一、二类物资。只允许三类物资和土特产品、山产品在市场上出售。一旦发现凭证、凭票(券)商品和一、二类物资在市场出售,实行没收政策,交商业部门销售。
"文化大革命"期间,市场管理停顿。1976年市场恢复后,贯彻开放搞活的方针,根据省政府颁布的《城乡集市贸易管理条例》,对市场进行了整顿,区委、区政府经常组织区人民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市场管理工作,听取代表意见。根据代表要求,清理街头巷尾、工厂、学校门前摊贩。1983至1988年,先后在较繁华的工厂区建立了1O个摊区,使乱摆乱放、沿街叫卖现象基本得到控制。
为更好地维护市场秩序,除工商部门正常管理外,每到年、节还会同公安、卫生、城建、物价等部门对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取缔无证商贩、打击欺行霸市、哄抬物价、掺杂使假、短斤少两、克扣顾客等不法行为。1975年查处违法案件2 228起,罚没款3.12万元;1976年查处违法案件5 856件,罚没款1.178万元,1983至1990年共查处违法案件7 971起,罚没款3.9万元。
1983-1990年查处违犯市场管理情况表(见表8-3)
三、开放市场
改革前,市场因受计划经济的制约和政策的限制,经营单一,年销售额在100万元左右。1978至1980年,国家放宽了对水产品、肉制品、农副产品、轻工产品、食杂等商品限制,允许进入市场经营。
1984年,国家实行经济体制改革以后,区工商局依据区委、区政府《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八条决定》和市工商局下发的《关于放宽政策的十条规定》,积极探索,大胆改革,进一步放宽了政策,打破了行业界线,允许国营工商业进入市场经销商品和产品,参予市场竞争。打破了地区、城、乡界线,1983至1988年先后在成高子镇、幸福乡、向阳乡建起4个农贸市场(摊区),放开了采购权,允许多渠道采购和倒卖商品,允许长途贩运、可以批发兼零售。依照有关政策规定放开了肉、蛋禽、蔬菜、水产、粮油、肉制品、豆制品、百货、土特、日杂等22类商品的经营权,1980年销售收入1 293.8万元,1990年上升到6 048.6万元,增长4.67倍。在市场商品销售比例中有的已超过国营商业,1990年猪肉销售占国营的56%,鲜蛋占99.8 %,水产占81.39%;蔬菜占62%。
市场的开放不仅活跃了香坊区经济,而且增加了区的财政收入。1980至1990年间个体业户缴纳税款1 935.1万元,缴纳管理费566.5万元,还认购国库券158.3万元。
1985-1990年主要副食品集贸市场销售量比较表(见表8-4)
四、综合治理
1976至1978年,市场恢复初期,秩序较为混乱,社会上一些不法人员经常在市场内寻衅闹事、勒索商贩钱物;一些不法商贩强占地盘欺行霸市、掺杂使假、哄抬物价,坑害顾客。1979年始依据政策法规对市场进行了综合治理,加强了建设。
增强管理机构和力量 为加强市场的管理,1979年在横道街设农贸市场工商管理所,有管理人员5人;在成高子镇设农贸市场工商管理所,管理人员5人;1985年,在香安街设农贸市场工商管理所,管理人员4人;在南直路设南直农贸市场工商管理所,管理费人员7人;1989年,在香坊大街设轻工市场工商所,管理人员4人;1987年,设香坊综合市场工商管理所,管理人员4人;1980年1月10日,设立市场治安民警队,配备干警4名;市场工商管理所和市场治安民警的建立增强了市场管理力量,并把市场管理纳入法制轨道,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的秩序。
实行制度化 规范化管理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是加强市场管理的重要措施。 到1987年,各工商管理所先后建立了三档:市场档案、治安档案、业户档案;五制:岗位责任制、行业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安全防火制度、罚没款(物)制度;九薄:考勤薄、市场管理登记薄、成交情况登记薄、重大事件登记薄、来信来访登记薄、领导检查登记薄等。三档、五制和九薄的使用,使市场管理向制度化管理前进了一大步。
为解决市场设施整齐划一和规范化问题,1980年,统一制做了摊床、货箱、布蓬和服装,业户做到亮牌(证)经营、明码实价。在市场内实行了定点(片)划行业分组经营。1986年统一了度量衡,业主销售商品实行公斤制。在管理上实行所长负责制,所长包管理员、管理员承包片、行业组长包行业、业主包摊位的"四包"制度,市场管理达到了规范化。
创建文明市场 为保证合法交易、维护消费者利益,1984年在各个农贸市场开展了以文明经商、优质服务为中心的遵纪守法好、经营管理好、服务质量好、卫生保洁好、团结互助好的五好竞赛活动,开办个体劳动者学校,对业户进行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对违法户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还实行罚款(缺一罚十)、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对先进业户采取表扬、上光荣榜、挂流动红旗、挂信得过牌匾等,通过以上活动的开展,推动了市场建设。1986至1990年横道街市场被评为市文明市场,1988年,区工商局荣获市级市场管理先进单位。
加强监督管理 市场放开后,采取专群结合的方法加强市场管理,1978年在8个街道办事处成立了市场监督管理站,有19名义务监督员配合专职人员管理市场,监督市场交易、反映群众意见。1980年聘请了部分离退休干部参予市场管理。1980年11月,成立了个体劳动者协会,其宗旨是维护个体业者的合法权宜、协助工商部门管理市场。1982年11月25日,成立消费者协会,旨在指导消费,维护消费者利益,接收群众投诉和举报。1987年受理消费者投拆50件,结案4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万元。1988年受理消费者投拆82件,结案7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1万元。1988至1990年,共受理案件12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万元。投拆的主要商品种类有家用电器,其中需要修理的家用电器占37.7%,违价占12%,以次充好占9.7%。
经过综合治理,促进了市场发展。到1990年个体业户发展到2 203户,从业人员4 392人(农村595户、1 289人)。
1985-1990年个体工商业(行业)基本情况表(见表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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