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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坊区志》
 
 
第八篇 工商物价
 
 
第一章 工商行政管理
 
 
第三节 企业登记
 
      一、企业登记
    建国前的企业登记据1948年市工商局调查,1947年前香坊区共有工商企业502户,从业人员3 019人。其中清朝时期有9户;民国时期在滨江县商会登记注册的有50户;东北沦陷时期在第四警察署登记注册的有145户,从业人员867人;解放战争时期在市工商局(工商联)登记注册的有502户,从业人员l 359人。1949年,区工商联对全区工商企业进行清理登记:共有工商企业509户,从业人员l 146人。其中工业227户,从业人员849人;商业202户,从业人员357人;饮食业43户,从业人员106人;服务业28户,从业人员28人;运输业2户,从业人员6人。
    解放前区工商企业情况表(见表8-6)
    建国后的企业登记  1952年有私营、个体工商业908户,其中工业334户、商业278户、服务业85户、饮食业111户、曲艺社2户。1953年办理登记开业201户。1958年有国营工厂17户、区街工业54户、商业(包括饮食服务业)网点80户。
    1962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工商企业登记试行办法》,区工商局对全区工商企业进行了第一次普查登记,全区有工商企业207户,其中国营工业20户、社办工业54户、国营(合作)商业56户、国营(合作)饮食服务37户、供销社22户、粮食供应部24个。普查后对这些企业重新登记,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1965年,全区国营集体工商企业发展到302户,其中国营工业17户、运输业1户、集体手工业50户、区街工业(厂组)131户、国营商业13户、合作商业30户、国营服务业15户、合作服务业4户、国营冷饮(冰棍厂)业1户、供销社22户。
    "文化大革命"时期,工商企业的登记管理工作处于停顿状态,全区工商企业开业、转业、合并、迁移、改变经营项目等失去了控制。
    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工商工作得到加强,调整了领导班子,成立企业科,配备了专职人员,对城、乡企业进行了清理、整顿、登记。1976年登记兴办烘炉9户、油坊6户、粉坊5户、豆腐坊2l户、磨坊14户,核准校办企业11户,核准街办生产服务站25户。1977年新办企业登记35户,其中工业9户、商业4户、建筑业1户、校办工厂3户、街道工业18户。
    1978年,为安置待业青年就业,核准登记新办企业157户,其中国营2户、单位办集体企业24户、区街服务站12户、劳动服务公司(队)23户、乡村企业36户、校办工业4户、其他6户。共安置待业青年5 285人。
    1983年5月27日至8月20日,根据市工商局"核发营业执照"的要求,由区工商局核发营业执照846户,经市工商局核发营业执照有231户,总计为l 077户。办理变更经营项目1O户、报批废业15户、新核准登记企业214户,安置待业青年5 136人。
    1984年,根据市工商局《关于企业换发全国统一营业执照》通知精神,从9月至11月10日,全区1 769户工商企业,除25户废业和7户未核发新照外,全部换发了全国统一执照。为475户申请新办企业核准登记,发放了营业执照。其中国营64户、集体 411户,从业人员16 063人,共安置待业青年7 374人。
    1985年贯彻中共中央提出的治理整顿的方针,对全区党政机关所办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对32户企业作了处理,其中废业2户、脱钩14户、交下属基层企业单位管理16户;同时对112个"中心"、"公司"、"贸易商行"、"货栈"进行清理整顿,按条件规定保留77户、吊销执照2户、废业16户、降格17户。
    1985至1990年,国营、集体工商企业发展到2 817户,从业人员164 386人,其中待业青年57 577人;注册资金96 149.3万元。
    二、企业监督
    1975至1990年,工商管理部门对工商企业的生产、经营范围进行监督检查,先后共检查工商企业l 081户(次),其中查处违法户933户,占被检查企业总数9%,收罚没款达90.8万元。
    违法户主要问题是法制观念不强,超项经营、无证经营、质价不相称、投机倒把、倒买倒卖:欺骗顾客等行为。结合查处违法案件,深入宣传政策法规,对违法企业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办法。自1984至1990年以会议形式和深入企业的方法进行工商法制宣传2 108次,提高了工商企业法人的法制意识。
    三、为经济服务
    工商局企业科为积极支持改革、服务改革、保护改革,正确处理“管理与搞活”的关系,纠正“重管理、轻服务”的顷向,树立面向企业、相信企业、服务企业的思想作风。
    实行登记服务  现场办公  自1984年始,采取工商登记服务于现场等措施,公开党的政策、审批程序,为减少办企业手续,将登记发照中申请、受理、调审、审批、核准、发照6个环节一次完成。1984年会同城建局、防疫站等部门深入到街道办事处和2乡1镇现场办公20余次,为区街发展第三产业现场服务,核准发照74户、换照666户,占全区工商企业总数27. 3%。1985至1990年,深入企业登门服务、现场办公,及时核准发照1 340户。
    为企业经营提供信息  1984年以来,坚持"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新机制,为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对商业、服务、饮食和区街工业等亏损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尔后按照市政府"放宽政策20条"和市工商局"放宽政策10条"精神,给予23户亏损企业提供信息105项,为企业变更名称641户,这些措施实施后,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生产经营。如原市畜牧局所属靠河寨保温材料厂生产的"珍珠岩粉",产品质量被市建材检查站鉴定为l级品,但因厂名小,产品始终打不开销路,企业发展受到限制。经区工商局核准,改为"哈尔滨市建新保温材料厂”,之后,产品销售打入浙江、山东、吉林、大庆、加格达奇等地,省建一公司等单位也同该厂签订订货合同,产品销量大幅度增加,每年为国家上缴利税40万元。
    促进企业横向经济联合  1985至1990年,工商局共促进工商业户国营与国营、国营与集体、集体与集体联合办企业59户。有10户国营企业将25个生产项目扩散给中小型企业。
    支持企业租赁承包  促进企业深化改革  1984年9月,为支持区商业局实行集体承包单独核算,将原10户核算点扩展为24户,优先为63户企业换发了营业执照、为46户办理了增加经营项目手续。1987年为区街180户租赁承包单位、为乡(镇)145户租赁承包企业重新办理了企业登记手续,核准了资金。间接地支持了经济改革,促进了
    1985-1990年工商企业登记情况表(见表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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