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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坊区志》
 
 
第九篇 财政税务金融
 
 
第二章 税务
 
 
第三节 税种与税率
 
      随着税制的不断改革,香坊税务局征收的税种也不断调整,1984年10月第二次利改税后,征收有14税种。其税率是:
    营业税  1984年起开征营业税,征收范围包括商服企业、交通运输和其他服务性行业。税率按营业额(销售额)计征,交通运输按3%计征,商服企业按3%~5%计征。
    工商所得税  1985年1月,利改税后,国家对税率全面进行调整。盈利的国营大中型企业,按55%的固定比例征收;盈利的中小型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实行"八级累进税",最低税率10%,最高55 %;个体工商业户起征点为120元,纳税7%,盈利 1 140元以上的征收50%;1985年对小商贩实行"lO级累进税"制,税率为7~60%。
    产品税  1984年9月18日,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开征产品税。共分23个税目、270个产品,主要税率:机械工业产品征收3%;建筑材料5~10%;纺织业产品9~18%;酒类10~60%;烟类35~60%;食品、饮料5~20 9,6;医药类5~25%;毛皮制品5~18%。
    印花税  1958年9月11日,合并到工商统一税内,1988年8月6日,经国务院批准恢复,设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财产合同等13个税目,税率是万分之三到万分之五,其中财产合同为千分之一。
    屠宰税  1950年12月,香坊区作为地方财政收入开征屠宰税,税率按实际价征收10%。种类有猪、牛、羊、马、骡、驴、骆驼等。1957年税率改为8%,1972年征收生猪屠宰税率3~5 %,牛羊屠宰税率征收10 %。
    车船牌照使用税  1946年5月开征,共分13个车种,年税率:电、汽车征收480元~l 600元;人力车30元~180元;畜力车25~280元;机动船10吨以下征100元;非机动船20元(旧币)。1972年,该税合并到工商统一税,只对个人征收。1978年停止征收个人自行车税。
    集市交易税  此税种主要是包括农民自售产品、个人贩卖的产品以及工商企业在集市上出售的产品。征收政策是国家掌握的物资从严;低价产品从宽,高价产品从严农民自售产品从宽,从事贩卖产品从严。起征点为20元,税率5~10%,对无证商贩征收营业税和临商税。
    建筑税  1983年9月20日,国务院颁布了《建筑税暂行办法》,规定在全国国营、集体(不包括农村)企业、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征收建筑税。原则是凡用国家预算外资金、地方财力、单位留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安排基本建设工程和计划外固定资产投资的建筑工程,均在纳税范围内,税率1O%。
    奖金税  为控制消费基金过快的增长,1984年6月28日,国务院发布了《国营企业奖金税收条例暂行规定》,决定征收奖金税,税率是年发放奖金不得超过2个月标准工资。2.5个月至4个月,征税30%;4至6个月,征税100%;超过6个月,征税300%。1984年7月、1986年12月国务院2次对奖金税率作了调整,将原税率的30%改为20%,100%改为50 %,300%改为100%,规定了年超标准工资7个月以上税率为200%。    
    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  1985年2月3日,国务院决定征收"调节税",起征点是工资总额的7%。增长7~12%征收税率30%;增长12~20 %征收税率100%;增长20 %以上征收300%。1987年12月,国务院又决定降低税率,将原征税率30%降为20 %;将原征100%税率降为50%;将原征300%税率降为100 %。工资总额增加27%,征收税率1OO %。
    城市维护建设税  该税种原为地方附加税,1963年并入正税。1984年9月重新开征,随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统一缴纳,税率为1 %,属地方税种。
    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国家为进行交通能源建设,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决定从1983年1月1日起,在全国各地征收"能源调节基金",税率为15%。1987年1月,改为税后利润的7%。
    特种行为消费税  该税种包括文化娱乐场所、饮食、服务部门。征收办法是以所得额从价计征。税率是:电影税率15%f戏曲税率10%,宴席税1950年开征,1983年取消,1988年9月恢复,起征点是一次支付200~500元税率为15~20%。
    房地产税1946年5月14日计征,时称"土地改良物税",税率以租价计算,月收入1 000~3 000元征5%;3 000~5 000元征8%;5 000~1万元征10%;2万元~5万元征20%;超出10万元征30%。社会主义改造后,税率改为18%,私人房产税率为12%,1987年停征私人房产税。1988年9月,国务院决定开征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率为O.5~1.O元。
    增值税1980年从工商税中划出。1984年扩大到31个税目、146类产品,税率最高为化妆品,税率为45%;最低为体育用品,税率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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