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区志  
 
 
《香坊区志》
 
 
第九篇 财政税务金融
 
 
第三章 金融
 
 
第四节 农业信贷
 
      农业银行香坊办事处自成立以来,认真贯彻信贷政策,积极筹集资金,发放农业贷款,扶植农业生产。
    1949年,本着春贷秋还的原则,为信义、柳树林、平房等23个行政村发放贷款1 758.5亿元(东北币)购买了马车170辆、马350匹、牛骡29头、粮种1. 53万斤;为供销社贷款100亿元,建起供销社7个,兴修水利5 000亩。贷款当年收回。
    新中国成立后,信贷工作重点扶植合作经济发展,年发放贷款100万元左右。1953年,发放贷款95万元,与阿城县共同修建了新香坊(舍利)灌区50华里,受益粮田 l O万亩,同年还发放贷款33.2万元,为农业合作社购买了新式农具。使合作经济有较快的发展,粮食总产高达1.2亿斤(包括动力、平房区),是1949年的8倍多。
    公社化时期,农业信贷投向主要是支持水利基地化建设。1958年成立成高子分理处,专门负责农业信贷工作,兼营存款业务,开始回收陈欠款。此间信贷指标由市下达,实行收贷包干的办法。1958年至1960年发放贷款50万元,建起温室5万平方米,1961年至1966年发放贷款360万元,治理了石槽涝区、兴修新香坊、幸福灌区、打电井230眼;收回1958年陈欠贷款27.9万元,占陈欠的95%;收回1962年陈欠贷款61.1万元,占陈欠的65%;社员陈欠lO.1万元全部收回。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资金需求量增大,1970年成立了信用社,着手吸收社员存款用于生产,1971年、1976年、1977年共吸收社员存款225万元,弥补了信贷资金不足。
    农业银行香坊办事处成立后,坚持改革,不断地改进内部经营机制,加强了信贷机构,制定了"三好,,(放好、用好、收好)、"一挂"(信贷员与奖金挂勾)的信贷政策,信贷工作着重转向扶贫、扶植乡(镇)企业和国营农场经济建设。
    放贷扶贫  1986年发放贷款50万元,治理了阿什河两岸涝区,收到间接效益300万元。1986年至1990年,发放扶贫贷款160万元,扶贫1.1万余户,帮助他们发展养殖业、种殖业、加工业开展多项服务,有600户脱贫。其中致富户占5 %,农行1988年至1989年被评为区扶贫先进集体。
    放贷创利  1984年前靠河寨农场亏损250万元。经农行5年的扶植,已发展成为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的农场。年产值(销售)1 535万元,实现利润155万元,成为市农场局所属企业超100万元的盈利大户。
    1988年至1990年,农行香坊办事处为东方红农场发放贷款1 010万元,新建全封闭式鸡舍11栋2.5万平方米。使农场建成了肉鸡出口基地,年产肉鸡2 457万公斤,出口肉鸡1 228万公斤,创产值1 700万元。创汇210万美元,实现利润250万元。
    1989年农行香坊办事处贷款467万元,扶植香坊实验农场发展奶牛生产,现香坊试验农场已成为奶牛生产基地,奶牛存栏已达550头,年产鲜奶1 693万公斤,比1980年提高了10倍。
    1980农行香坊办事处贷款80万元,支援种猪示范场发展种猪生产,使种猪存栏达7 000头,成为全省的种猪繁育基地。
    1980年至1990年,农行香坊办事处发放贷款291万元,帮助农民办起了松江罐头厂、检验工具厂、和平兽药厂等乡(镇)企业。这些工厂已成为乡(镇)企业的骨干、盈利大户。松江罐头厂年创产值380万元,实现利润30万元;检验工具厂年创产值80万元,实现利润56万元;和平兽药厂年创产值近1 000万元,创利润200万元。
    1980-1990年发放贷款统计表(见表9-10)
 
     
  附件:显示原文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