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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成立初期,区直属党组织只有区委、区政府机关、公安局、工作队、柳树林分区、朝阳分区、平房分区、大嘎哈分区等8个党支部。1948年7月党组织公开后,直属党支部发展到27个,其中农村4个、私营企业7个、国营工业5个、机关4个、商业企业5个、街道和学校各1个。1953年以后,驻区机关归属香坊区委管理,到1958年区委有直属党委5个、总支10个、支部27个。1958年后,随着公社的建立,按照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和"一大二公"的建社方针,哈尔滨轴承厂、电碳厂、建成机械厂等一些大、中型企业划归公社党委领导。1959年,区有直属党委12个、总支18个、支部19个。1962年,国营企业归口管理前,区有直属党委15个、总支12个、支部33个。归口后区委只有6个城市分社(管理区)和3个农村分社党委、12个直属党支部。1972年,新的区委成立时,区直属党委有14个、总支4个、党支部12个。1985年,区委有直属党委15个、总支3个、党支部20个。1987年,党组织属地化管理,市直属单位有11个党委、5个总支下放到区委。到1990年,区直属党委有6个、街工委8个、教育工委1个、属地化党委11个、直属总支8个、区委直属支部16个。
1990年区直属党组织统计表(见表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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