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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至1986年,根据中共中央部署和省、市委的指示,香坊区进行了4次较大的整党工作。
第一次整党工作始于1952年至1953年,有51个党支部、1 040名党员参加。这次整党主要是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觉悟,明确入党目的和奋斗目标,建立健全党组织。
整党共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农村25个支部;第二批城区26个支部(1个总支),区委共派出5个工作组到基层帮助整党。整党方法是吸收积极分子评议党员。整党期间,揭露出雇工剥削、放高利贷、贪污等问题126件,处分党员20人,1人被开除党籍。
第二次整党自1958至1959年,有5个党委、10个总支、27个支部、3 162名党员参加。整党时,按党章要求对党员进行了分类排队。一类党员707人,占44.8%;二类党员616人,占38.6%;三类党员231人,占14.35%;四类党员45人,占2.65%;五类1人,占0.2%。
这次整党主要目的是解决党员思想入党问题。严密组织生活,增强党性,反对生活特殊化,教育党员坚定不移的走社会主义道路。整党时期,有12名党员被清除出党,有4人退党,有23人因生活腐化堕落及有右派言论受到处分。
第三次整党自1969年1O月至1970年12月,141个单位、1 792名党员参加。整党以"九大"精神为动力,以九大新党章(草案)为依据,全面落实毛主席提出的整党、建党纲领和"吐故纳新"的指示,落实政策,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武装党员头脑,开展斗、批、改,恢复了党组织和党的生活。
这次整党吸收造反派参加,方法是以连、班形式集中学习,共分12个班。在总结“文化大革命”以来的经验教训基础上,恢复组织,重新建立4个党委、144个总支、180个支部,有1 764名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整党后期,有5名党风被"吐故",25名党员受处分,纳新党员176名。
第四次整党自1985年4月至1986年1O月,有19个党委、3个总支、284个支部、3 283名党员参加。整党分3批进行,每批时间为6个月。
这次整党是香坊区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整党决定》要求,坚持整党促改革、促工作,用工作检验整党的原则,贯彻执行"既要坚决积极,又要慎重稳妥"的方针,刹住新的不正之风,解决党内“三不纯”(组织、思想、作风)的问题,增强党性,密切党群关系,端正业务工作指导思想。从而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促进改革向前发展。
整党后统计合格党员由66%上升到81%,整党中共提意见564条,纠正新老不正之风156件。其中纠正党政机关经商办企业22件;滥发奖金、实物3.97万元;清理个人欠款5.4万元;纠正对农村不合理收费40万元;小金库4 469元;查处了106名党员违纪问题,其中有19人被开除党籍、7人留党察看、1人取消预备期、19人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6人受警告处分、2人延长预备期、暂缓登记9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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