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造反派接管了区"文革办"的权力。同年9月在香坊公园召开了点火大会,揪斗了区委、区政府领导和部分中层干部。
此间,各单位开始抓"漏网走资派",深挖阶级敌人。有176名干部被揪斗。区委等4个单位被打成翻案集团。有1 191人被列为清查对象,729人被审查,75人被定为敌我矛盾。1969至1970年,成立民兵指挥部,开展对敌斗争,共拘捕1 071人。1970年,按照中央(70)3、5、6号文件开展了"一打三反"运动,挖出地、富、反、坏分子102人,破获政治、刑事案件404起,挖出贪污盗窃案件815起,金额29. 3万元。这些案件有不少是左倾路线造成的冤、假、错案。粉碎"四人帮"后,根据中央指示,全面进行了复查,抽调50名干部组成"三案"办公室,从1978年7月开始至1979年12月底,共查出冤、假、错案578人(包括4个集团案20人)。其中有扩大化期间受打击的干部、群众385人,被无辜扣各种帽子、定莫须有罪名211人。1969至1970年间,公安部门对已拘捕的人员也进行了复查,其中有错抓、错判的118人。对这些案件,依据市委1978年56号文件精神分别作了处理,落实了政策。对错捕、错判的77人,补发工资5.637万元,对被抄家造成损失的21人,发补助费2.40万元。对在"文化大革命"中致死人员发丧葬补助7人,金额2 030元,共发补助费85.2万元。对刑讯逼供造成死亡的19人和被打致残的16人也作了处理,有7人定为公伤,有17人比照因公死亡处理。对打成漏网走资派翻案集团的76人,在政治上给予评反、恢复名誉,安排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