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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恢复后,1979年,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随之恢复。1979年9月26日至28日,幸福公社(乡)、向阳公社(乡)、和平公社(镇)分别召开了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幸福公社(乡)出席会议的代表32人,投票选举产生由15人组成的公社管理委员会,选出主任1名、副主任4名;向阳公社(乡)出席会议的代表91人,投票选举产生由13人组成的公社管理委员会,选出主任1名、副主任4名;和平公社(镇)出席会议的代表72人,投票选举产生由儿人组成公社管理委员会、选出主任1名、副主任3人。
1987年前,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实行"议政合一"制,代表由乡(镇)政府组织选举,会议由政府主持召开。1987年实行"议政分设"。7月,乡(镇)分别召开了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主席团,主席团由5~7人组成,设主席和常务副主席,主席由乡(镇)党委书记兼任。主席团实行例会制,每季度召开1次例会,向人民代表汇报工作。
1990年8月,香坊区各乡(镇)召开了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幸福乡出席会议的代表42人,向阳乡出席会议的代表39人,和平镇出席会议的代表47人。会议选举产生了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常务副主席,乡(镇)长,副乡(镇)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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