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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坊区志》
 
 
第十一篇 政权
 
 
第三章 主要政绩纪略
 
 
第二节 发展经济
 
      1947年,区政府没收、征收了敌伪财产,将华英油坊、松江胶合板厂、铁路印刷厂等5家外资工业收归国有,组成了国营工业。接收马忠骏提议将马家花园公私合营,成立了园艺试验场。在义发源村成立农业互助组,1948年成立了供销合作社和信用社,1952年成立了职工消费合作社,为发展经济、振兴香坊打下了基础。香坊区以此为基础开始经济建设,促进了经济发展。
    1956年1月,依据过渡时期总路线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工商企业实行公私合营,农业实行了合作化,工业组成12个生产合作社,商服企业组成17个核算点,农业组成了24个高级合作社。    
    公私合营后,香坊区的区街经济虽有发展,但因基础较差,。进展缓慢。为更进一步的发展经济,大跃进期间,贯彻全党全民办企业的方针,开展生产大协作,组织小厂为大厂服务、大厂支援小厂建设。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区街工业发展到54个,职工16 156人,年产值1亿元。从此结束了手工业只能打镰刀、挂马掌、弹棉花的历史。
    1962至1978年,区街工业连续3次上收下放,发展缓慢。60年代,学习大庆艰苦奋斗精神,发动街道居民自力更生办工业,到1965年街办、委办厂点发展到131个,职工3 454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工业发展受到了干忧。改革、开放以后,到1990年,基本形成了大、中、小并举、新老产品并存、门类齐全、布局合理的工业体系。新建有电缆、塑料制品、机械加工等30个骨干企业,区街工业网点发展到98个,年产值8 631万元。乡(镇)工业发展到146个、校办工业发展到40个。工业的发展,推动了商服业经济的发展。国营商服网点发展到212户、集体商服业发展到988个、集体商服业发展到1 462户。
    农业经过合作社、公社化后,实行集体化生产,贯彻"农业发展纲要",执行农业"八字宪法"。60年代,学习大寨"先治坡、后治窝"的革命精神,开展农田基本建设、平整土地、治理荒山秃岭、兴修水利、改造涝区、植树造林等促进农田建设活动,使农业生产达到"纲要"要求,粮食亩产达400斤,蔬菜亩产达3 000斤。香坊区成为哈尔滨市的粮菜生产基地。1960至1980年的20年间,年均缴售公粮占全市的1/3,年均上市蔬菜5 000万斤,调出蔬菜1亿斤支援兄弟区和北京、上海等市。
    1982年,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实行农工商一体化、科技兴农政策,使农村经济迈上新台阶,粮食亩产达566斤,蔬菜亩产达3 140斤。成高子镇玉米产量 1 000斤,成为亩产千斤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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