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区志  
 
 
《香坊区志》
 
 
第十一篇 政权
 
 
第三章 主要政绩纪略
 
 
第三节 生产自救抗灾救灾
 
      1959至1961年,3年自然灾害期间,为战胜自然灾害,区委、区政在全区开展了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反对商品走后门、反对生活特殊化教育。领导以身作则、带领全区人民发展生产、开展生产自救、解决群众的吃穿问题。1960年组织工厂、企业、机关团体支援农业生产。轴承厂、煤管局仓库、香坊木材加工厂、区商业局等单位帮助解决了和平、民强、石槽大队用电问题。1960至1961年,区委副书记王树勋率领3万多城乡群众在"东大洼"、"东河套"、"南场甸子"(石槽)开出荒地3.5万亩,年可增产粮食500万斤。
    为确保城乡居民口粮供应,国家为每个城市居民增加一斤粮食定量,使城区人口人均口粮由25. 9斤,提高到27斤。全区月增销16万斤粮食。为每个农民增加了1.5分自留地补充农民口粮,国家年拨500万斤返销粮供给农民,使农民保住了口粮400斤,饲料600斤的标准。
    为解决副食问题,1959至1961年间,区政府决定拿出30 244亩土地为机关、工厂企业办农场,3年内办场207个,养猪58 325头、禽47万只,向国家交商品猪5 000头、鲜蛋100万斤、禽20万只。
    为战胜自然灾害,区政府还组织机关干部、街道居民进行小开荒,机关干部在农村开出荒地近百亩,收获粮菜10多万斤。此外区政府还组织城市居民到农村种粮种菜、采集山产品,组织居民在夏秋季节晒晾干菜等。
    为切实解决群众的吃穿问题,在工厂、街道办事处办起公共食堂405个,建立服务站152处,生产代食品和拆洗缝补业务,3年节约粮食50万斤、拆洗缝补衣服72.6万件,修鞋靴49.4万双、修家俱9.4万件。3年自然灾害期间,政府拿出21万元救济贫困户,发放救济物资价值8 511元,为农村减免农业税10万元,发放农业贷款50万元。
 
     
  附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