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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坊区志》
 
 
第十二篇 军事
 
 
第三章 兵役民兵
 
 
第四节 装备管理
 
      解放后,随着国民经济和国防工业的发展,香坊区的民兵武器装备也发生了重大变化,武器的数量由原来的百十件,增至现在的几千件,过去的如德国橹子、日本的"三八"大盖、美国卡宾枪等旧杂式武器,已为国产新式武器所取代,武器的品种也从单一的步枪,发展至拥有轻重机枪、高射炮、地面火炮以及工兵、防化、通信等多种武器装备,武器的管理工作逐步加强,保管条件不断改善,维修机构、设备从无到有,日臻完备。
    1974年,对民兵武器的配备做出规定,要求l件(套)武器配备2~3套人员,用 l件(套)武器可以训练2~3套人员,有利于武器保管,有利于执行应急任务,有利后备兵员的储备。
    民兵武器的保管主要有3种形式:个人分散保管,民兵连集体保管和区集中保管。从50年代至60年代中期,民兵武器是以个人分散保管为主要形式,实行"定人、定枪、定责任"的制度。70年代初至80年代初,由于"大办民兵",1支枪配备了2至、3名持枪手,民兵个人保管已不适于新的需要,以民兵连(排)集体保管的方式代替,这时配备了专职保管员,各单位都建立了比较完备的武器库。1981年后,随着民兵组织的调整,缩小了武器的分布面,保管形式也作了相应改变。除部分重武器由大工厂保管以外,民兵武器均由区武器弹药库保管,达到了防盗、防火、防腐、防潮的要求,香坊区武器装备管理现已连续18年无事故,连年被沈阳军区和省军区评为"红旗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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