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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保卫委员会 治安保卫委员会(简称治保会)是在1951年镇压反革命运动中产生的群众性组织,承担协助人民政府肃清反革命分子、防奸、防特、防盗、防火和保卫国家公民安全的任务。到1984年,全区有治保会240个、治保小组1 305个,治保会成员3 202人(其中治保主任293人),巡逻队464个、巡逻队员6 050人,四防小组1 245个、成员3 220人。为公安机关提供犯罪线索929件,破获案件93起(其中大案5起),抓逃犯17起,抓现行犯罪18起,调解民事纠纷159起,教育好失足青少年258人,至1990年为止,治保会已发展到414个,设治保小组2 266个,治保成员4 853人(其中治保主任586人),形成一支维护社会治安的重大力量。
治安联防执勤岗(红灯岗) 1986年11月初,在全区女职工上下夜班途经的交通道口、易发案地段和复杂地区,由其驻在附近的工企单位,组建了59个治安联防执勤岗(又叫红灯岗)。
治安联防执勤岗是进一步严密公安机关多层次、多方位、立体交叉式的联防网络,增强、预防、打击犯罪的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增加信息量和反馈速度,使安全防范网络更加严密,依靠专群结合的方法,搞好社会治安。其任务是接待报案和呼救群众,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协助公安机关抓捕犯罪分子。设立治安联防执勤岗以来,维护了社会治安,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收到了明显效果。
1987年2月19日,市政法委在香坊公安分局召开了现场会,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叶文成,市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永才,副局长刘世英,香坊区委书记朱守明、副区长曹雨禾、区政法委书记张汉臣等领导参加了现场会,并肯定了香坊公安分局设立治安联防执勤岗的作用。
扫黄与除"六害"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资产阶级自由化和西方资产阶级腐朽文化的侵蚀和影响,使我国多年已灭绝的卖淫嫖娼、拐卖妇女儿童、贩运制作吸食毒品、复制传播收看淫秽物品、利用封建迷信活动、骗财害命和聚众赌博(简称"六害")等违法犯罪活动"死灰复燃",并日趋严重,极大地毒害着青少年身心健康,影响社会治安的稳定。
国务院予1989年11月13日召开全国电话会议,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除"六害"统一行动,要求各级党委、政府积极带领人民群众坚决铲除"六害"毒根,净化社会"空气"。
香坊公安分局在"扫黄"、除"六害"活动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通过大力宣传和广泛发动群众,开展调查、深挖,在全区除“六害”斗争中取得重大战果。截止1990年,共抓获“六害”分子200人,查缴淫秽录像带109盘;没收麻将、牌九、纸牌诸赌具55付以及裸体扑克、淫秽书刊等;没收赌资5万余元,罚款18.3万元。
治安联防 进入80年代,香坊区成立了整治社会治安领导小组,动员全区人民积极投入到整治社会治安工作中,为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区长与各部门、各单位逐个签订了责任状,明确具体责任和工作目标。1990年,对区属114个工企单位规定了6个方面的40项竞赛内容和评比办法,评比出62个甲级红牌单位,占总数的54.5%;32个乙级兰牌单位,占总数的28%;对措施不力的评为丙级黄牌单位。通过治安联防,犯罪、火灾案件显著减少。在治安联防工作中,全区抽调维持社会治安的联防民兵3 876人,通过巡逻看护、设卡堵截等方法,抓获现行违法犯罪分子34人,检举各类犯罪线索321件,从中破获刑事案件124起。
教育失足青少年 "文化大革命"后期,香坊区就开展了帮助教育失足青少年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公安、妇联、共青团和教育部门组成帮教委员会,街道组成帮教领导小组,社会各行各业均成立了帮教组织。各级帮教组织制订了帮教规划,并将帮教对象落实到人,除主要领导亲自抓帮教工作之外,还聘请一部分离退休老工人、老干部作帮教员,通过新旧对比、典型案例、现身说法、谈心等办法在失足青少年中开展教育,组织他们学习有关政策,为有困难的失足青少年解决工作、入学等实际问题,使许多失足青少年认识到错误,避免了犯罪,走向重新作人的道路。国营香坊木材加工厂帮助1名有劣迹的青年转变为先进工作者,当上了车间团支部书记,1986年加入中共产党。六顺街道办事处和派出所帮助1名作案43起的失足青少年走向新生道路,成为体育有用人才,1989年参加全国体育比赛获金牌、银牌各1枚。通过帮助教育,失足青少年犯罪率逐年下降,仅1987年在全区427名失足青少年中,就有305人停止犯罪,占失足青少年的71.6%。
1988-1990年帮教工作情况统计表(见表13-2)
1986年-1990年帮教组织与措施情况统计表(见表13-3)
打击刑事犯罪 1980年中共中央提出综合治安方针后,香坊公安分局在治理管理工作方面,认真贯彻了"从重从快"方针,实行正常侦破和开展突击相结合,打击了刑事犯罪分子。
1983年9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后,香坊区组织公、检、法开展打击刑事犯罪斗争,组织500多名干部到街道、农村开展宣传,发动群众与犯罪份子进行斗争。贯彻"从重从严、一网打尽"的方针,一举破获刑事案件7l起,其中重特大案件11起,共逮捕各类犯罪分子300人,有190余人被判处徒刑;破获各类团伙13个;破获经济案件55起,其中大要案18起,刑事处分11人,追回赃款折合人民币8 500万元。
自1983年8月至1985年6月,共收捕人犯851人,占全区总人口的3.2‰,其中摧毁犯罪团伙37个,追捕逃犯、流窜犯、深挖隐藏较深犯罪分子等,占收捕人犯的32. 67%。在800余名人犯中,依法判处罪犯500余人,占收捕人犯59.81%。
1986至1990年,全区共发案2 042起,其中重大案件826起,破案l 279起(重大案件520起)。逮捕人犯700余人、教养300余人、收缴脏款83.8万元。
1980-1990年刑事案件统计表(见表11-4)
1990年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统计(见表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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