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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代以前,人口增长较快,而且少年儿童人口比重较大。进入70年代后,随着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少年人口比重日趋下降,人口的年龄结构有了很大的变化。1964年人口中有一半人在18岁以下。18年来,随着这些人口的年龄增长和近年来出生率的下降,少年儿童相对减少。至1982年,人口中平均年龄由1964年21.5岁增长到25岁。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结果,人口平均年龄已达30.19岁,由年轻型人口逐渐转变为成年型人口。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少年人口68 835人,由1964年占总人口的45.5%,下降到26.2%;劳动年龄(男15~60岁,女15~55岁)人口184 231人,由1964年占总人口的52.2%,上升到70.1%;老年人口(65岁以上)9 650人,由1964年占总人口的2.2%,上升到3.7%。其中高龄老人(80岁以上)1 145人。
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少年人口64 924人,由1982年占总人口的26.2%,下降至20.13%;劳动年龄人口230 762人,由1982年占总人口的70.1%,上升到71.59%;老年人口13 228人,由1982年占总人口的3.7%,上升到4.1%。其中高龄老人l 735人。
部分年度人口年龄构成表(见表2-8)
1990年人口普查年龄状况表(见表2-9)
1982年,人口平均寿命70.4岁(男性69.O1岁,女性71.92岁),女性比男性多2.91岁。
人口寿命最高年龄:1953年90岁,1964年91岁,1982年94岁,1990年1 00岁。
1981年,每l 000人中,有4.65人死亡,新生婴儿和老年人口死亡率较高。零岁死亡人数为68人(男41人,女27人),占总死亡数的5.56%;65岁以上死亡人数为574人(男275人,女299人),占总死亡人数的47%。1990年每1 000人中,有5.44人死亡,男性大于女性,死亡率以65~85岁年龄段为最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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