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坊区政府为了加强妇女保健工作,于1952年将4户个体助产所组成香坊区第1个妇女保健站,地址在安埠街。1953年至1956年,又相继建立第2、第3个妇女保健站。1962年,将以上3个妇女保健站和儿童保健所合并,成立妇幼保健所,它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妇女卫生知识宣传、妇女儿童保健、计划生育、婚前检查等工作。
接生 为保护母婴身体健康,清除旧接生法,推行科学的新接生法。截止到1967年,城市推行新法接生率已达100%。至1990年,农村新法接生率也超过90%。通过实行新法接生,基本消灭了破伤风疾病。1990年产妇死亡率下降到2.6%;新生儿死亡率下降到13%I婴儿死亡率下降到14%。
妇女病防治 妇女保健工作坚持"防治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城乡基层,进行普查防治工作。1976年,对全区妇女子宫脱垂、宫颈炎、阴道炎、宫颈癌等病,进行一次普遍调查和治疗。从1976年至1990年,普查育龄妇女16.09万人(次),查出患有妇女病者达6.63万人(次),其中宫颈糜烂患病者达4l%,治愈人数为5.64万人,占患病人数的85%。
妇女劳动保护 根据妇女的生理特点,深入贯彻落实了国家为妇女提出的"四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卫生保健和制定"三调三不调"(经期调干不调湿、孕期调轻不调重、哺乳期调近不调远)的规定,保护了妇女的切身利益,香坊地区截止到1985年,已有37个工厂建立了卫生保健室,有48个工厂设立了女职工淋浴池。建立了以妇幼保健所为核心、以28个大中型工厂医院和2乡1镇卫生院及38个农村卫生所的卫生保健网,培养了一批业务熟练的妇幼保健人员,有力的推动了妇幼保健工作的开展。
围产期保健 1980年,为加强妇幼保健工作,提高围产期保健质量,对城乡个体助产所和农村接生员进行了培训,以围产期保健为主,掌握妇幼保健常规、新法接生等知识。1983年,建立了以区人民医院(现市第六医院)为中心的高危妊娠监护网,随时做到对高危孕妇早发现、早监护、早治疗。对199名高危孕妇进行了监护,受护率达100%,杜绝了孕产妇因产科原因的死亡。城区住院分娩率达97.6%,农村住院分娩率18.4%,低于市30%的指标。医务人员对孕妇产后访问、探视率达74.2%,产后42天复查率为50.2%。1984年以后全面推行和建立了"母子健康手册"(建册率达92.6%),实行母子统一管理,更好地保护了围产期母子的健康。
婚姻保健 根据1981年省卫生厅、省民政厅、省计划生育办公室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婚姻保健、保证优质优生的通知》精神,于1982年开设了婚前检查门诊,并安排了受过专门培训的医生担任婚前检查工作。1983年至1990年,婚前检查青年共有2.63万人,其中有异常的3 845人(其中男性有1 899人),占检查人数的13.8%。对有异常现象的人及时给予了有效的治疗,因此,对优生优育和婚姻保健起到了积极保障作用。
幼儿保健 1983年以来,开展了托幼单位的儿童保健工作,如卫生消毒、健康体检等。建立了以市儿童保健所为业务指导中心、以区保健所为纽带、以托幼机构保健室为基础的三级保健网。推动了大园带小园的卫生保健管理方法。幼儿园开展了"三浴"(日光、水、空气)锻练,并积极开展三病(佝偻病、贫血、营养不良)普查和防治工作。
为保证散居儿童保健工作,妇幼保健站深入居民委组织健康普查,实行妇女儿童保健保偿制度,建立基层保健网。各初级卫生保健中心站设简易门诊,开展多发病防治、体弱儿管理、保健宣传、科学育儿咨询等。1990年,普查散居儿童9 606人中,发现佝偻病患病率16%、贫血病患病率10%,均给予及时治疗,取得显著效果。
为开展对农村儿童健康普查、卫生宣传和疾病防治等工作。保健所定期组织人员对农村儿童进行体检,对有困难的农户儿童免费提供VD2药品,防止佝偻病的发生,受到广大农民欢迎。
部分年度儿童保健统计表(见表14-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