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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坊区志》
 
 
第四篇 交通邮电
 
 
第二章 运输
 
 
第五节 装卸
 
      香坊区的装卸行业发展于1898年,到1903年有装卸工人200多人。其中有100余人在香坊火车站为中东铁路装卸货物。100余人从事其他行业的物资装卸。民国时期,装卸行业有较大的发展。1925年装卸工人发展到300多人,他们多为天兴福制粉二厂、恒祥东、合聚公油坊装卸货物,此间称"脚行"、"搬运行"。工人称"脚夫"、“杠力”,制有统一服装。印有号码标志。民国时期。装卸行业为封建把头所控制,凡叫行、出工、收入、结算等均有把头出面解决,从中提取20%的酬金。
    东北沦陷时期,装卸行业由日伪当局所控制。1942年成立国际运输株式会社,专营人夫供应业务,成立把头协会(行会),来管理装卸行业。香坊把头分会由封建把头王振英、安玉印、邵凤林管理。此间装卸工人除缴纳20%的酬金外,需缴人力捐、车船捐等苛捐杂税。    
    解放后,1947年香坊区设搬运办事处(装卸)工会分会。有200多名工人参加了工会组织。在区政府的领导下于1951年3月29日召开工人代表大会,斗争清算了封建把头的罪行,镇压了封建把头王振英、安玉印、邵凤林,从此废除了封建把头制度。在菜艺街成立了联络运输站,时有工人200多人。1953年改称市搬运公司香坊办事处,有工人l 000余人,1958年改称装卸队,1960年成立区装卸公司,工人发展到l 200余人,负责香坊地区工厂企业的装卸任务。
    解放前,装卸市场无统一价格,价格涨落随行就市,由供需双方议价而定。一般装火车1辆每个杠力费O.7元,装汽车l辆杠力费O.45元至0.65元。装卸出口物资车价1.4元、1.8元、7.4元不等。    
    解放后,装卸工人实行工资制,装卸价格由国家统一规定,装卸执行统一价格,工人执行计件工资,计时工资和月工资3种,工人收入大幅度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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