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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坊区志》
 
 
第五篇 工业
 
 
第四章 经营管理
 
 
第二节 区街工业管理
 
      一、管理机构与管理体制
    1956年“一化、三改”完成之后,区成立手工业联社,承担管理12个手工业社(组)。1958年,香坊区贯彻全党、全民办工业的方针,公社(区)、分社(街道)、居民委开始兴办工业。公社成立手工业管理局、分社成立管理站,按照生产性质,产、供、销情况,体现大厂扶植小厂、小厂为大厂服务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其中公社直属有13户(即:建新机械厂、卫星轴承厂、木器厂、铁制器皿厂、汽车修配厂、自行车修理厂、服装厂、制帽厂、制锯厂、砂轮厂、红旗钟表刻字服务厂、翻砂厂)。交由各分社管理的有石膏镜品厂、玻璃利废厂、通天美术工艺厂、通天烘炉厂、消火器材厂、自行车修配厂及各修理部。交由各国营工厂管理的有28户,交由城建部门l户。区工业局(部)为加强对区街工业的管理,制订5项工作责任制:(1)按期下达年季生产计划;(2)、督促、检查、组织生产计划落实;(3)、交流生产技未,推广先进经验,组织厂与厂、作业区间工业生产大协作;(4)领导控制工业生产按比例平衡发展;(5)统一培训、提高和调整劳动力。自此,公社工业部对其直属工厂和各作业管理区下达生产指标,各作业管理区统一按计划安排生产,并将完成情况上报工业部。同时,工业部给予各生产作业区对所属工厂产、供、销和人事调配权力,并确定社办工业贯彻“三就”(就地生产、就地加工、就地销售)、“四为”(为大厂、为农业、为人民生活、为出口服务)的方针。有26个工厂调整了生产规模,有6个工厂扩大了生产,对7个新投产的厂家重新进行了组合,生产形势大有好转,1958年底生产设备达到1 255台,产品品种增加到265个,自有资金290万元,工业总产值520万元。
    1963年,公社(区街)定型工厂全部上收归市第二轻工业局和第三轻工业局领导,区工业局撤消,有一部分小厂由分社生活服务站管理。
    1964年公社成立工业生产管理处,分社成立生产、生活服务站开始发展工业,实行公社、分社两级管理,公社对分社所办工厂给予资金支持,收取5%~lO%的管理费,用于发展街道文化事业。1964至1968年,利用收取的管理费购置设备104台(套),扩建厂房877米,建成7个街道文化站。为适应工业生产的发展,1966年区工业生产管理处改为工业管理局,管辖10个工厂。
    1968年,根据中央“应当更多地发挥地方积极性,在中央统一计划下,让地方办更多的事”和“关于逐渐下放一批市属企业”的精神。8月,市日用品、五金、文教用品、木制品、建筑五金、工艺、服装、塑料等公司及市手工业局下放35个厂(点)归区管理。
    1978年10月,市手工业管理局恢复建制,将区属33个工厂、3 800余人全部上收,区街工业只有41个工厂,职工760人。为安置待业青年,1978年区街开始大办工业,1980年政府决定重新成立工业局,与商业服务公司合署办公(一套人马两个牌子),街道撤消了生产生活服务站,分别建立工业总厂。1984年本着政企分开的原则,街道工业总厂与劳动公司合并成立企业公司,区成立工业公司对区街工业实行统一管理,分别核算。
    1986年,区成立经济计委员会,街道企业公司业务改由经济计划委员会管理,其隶属关系仍归街道办事处管辖。为加强对企业的领导,1988年,区工业公司从区经济计划委员会分出成立区工业局,并接纳了市下放企业28户(市机电冶金局直属14户,市轻工业局直属14户)。时区街工业计有82户,职工3 707人。1989年lO月,电焊条二厂、除尘设备三厂、长征锅炉厂因生产原料不足,产品销售不快,资金周转慢等原因,企业亏损严重,职工开支困难,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重新交回市机械电子冶金工业局管理。此后,市又把市轻工局所属7个集体厂1 382人下放到区管理。
    二、民主管理
    1960年,社办(区街)工业全面发展之后,为加强企业的经营管理,发挥工人阶级的领导作用,60年代起开展工业学大庆活动,在工厂中实行民主管理企业制度,从工人中选出代表建立职工代表大会,车间建立民主管理小组,参予企业管理。
    职工代表大会是工厂企业的最高权力机关。有权监督厂长(经理)行旌职权,由厂长(经理)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有权监督、检查工厂生产计划执行情况,制订和修改生产计划;有权对工厂企业的工作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有权选举和罢免厂长(经理)。职工代表有义务参予组织生产,带领职工完成生产任务。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执行到1984年,经济体制改革后停止。
    在民主管理企业中,1960年各工厂企业还普遍实行“两参”(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予管理),“一改”(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三结合”(干部、工人、技术人员)的企业管理制度。60~80年代周三、周六为干部参加劳动日,书记、厂长定期到车间跟班组参加生产劳动,解决生活和生产中的实际问题,关心工人疾苦。在生产上发挥老工人、技术人员作用,从工人中培养选拔技术人员。遇到技术难题,组织"三结合"攻关小组,开展技术革新、技术革命,1960至1980年全区实现技术革新项目1 430项。进入80年代各工厂企业成立技术科,生产技术由科技人员负责。
    三、社会主义劳动竞赛
    为加强工厂企业的经营管理,1958年,香坊区在工业系统中开展以增产节约、勤俭办厂、增加产品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运动。竞赛开展后,增产节约、勤俭办厂风气在香坊区工业中形成高潮。通天分社组织23名妇女捡砖头建起100平方米的厂房,成立了五金配件厂;轧钢分社委组干部米巨英带领街道妇女托坯建起了三八布鞋厂;分社干部组织群众建起了卫星轴承厂;六顺、轴承分社组织群众建起了泡沫厂(消防器材厂)、钣金厂;钟表合作社四个所表匠利用钳子、电焊枪生产出电流互感器;三八布鞋厂利用针铺、麻绳生产出名牌产品--坦克牌布鞋;卫星轴承厂生产出农业轴承。社办工业发展到154个,结束了社办工业只能挂马掌、弹棉花、打镰刀、焊铁壶的历史。
    进入60年代,工业开展学大庆,以大庆“三老”、“四严”、“四个一样”为榜样开展“五好运动”。五好运动的开展,使职工树立了主人翁思想,促进了企业的经营管理。1960至1964年,职工提合理化建议517条,增创产值43.7万元,实现革新项目l 541项。有78.3%的工厂实现了自动化、机械化生产。
    文化大革命期间,竞赛奖励制度被取消。粉碎“四人帮”之后,竞赛奖励制度逐渐恢复。1978至1984年,企业实行定额管理,超产奖励的办法,按季度、年度发放奖金,奖金额视经济效益而定,一般奖励金额为30~50元,1984年实行采取以租赁承包的管理办法,企业采取层层承包并签订合同,生产指标(计划)分解到车间、班组及个人、实行按劳取酬奖励办法,完成计划者按档次奖励,完不成计划(生产)指标者扣发奖金或扣发工资。奖金发放标准年以2个月工资为标准,最多不超过6个月。
    四、经济体制改革
    1984年,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发布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决定》,同年7月,区委、区政府作出了《关于经济体制八项改革决定》,给企业下放了八项权力,即简政放权、工厂企业有了经营自主权、人事调配权、干部任免权、财产管理权等权力。依照区委、区政府的决定,本着政企分开的原则,各街道办事处、工业总厂和劳动服务公司合并成立企业公司,管理街道工业企业,区工业管理局和区劳动服务公司合并成立企业公司,对各街道企业公司在安排计划、监督、检查、技术指导等方面进行系统性管理。确定企业公司在经营中的自主权,允许跨区、跨行业联合经营,赋予企业利润留成资金支配权和职工工资调整权,赋予企业人事录用权,有招聘技术人员和录用新职工的权利;赋予厂长(经理)对职工奖惩、辞退权。企业可自行确定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企业有权实行厂长(经理)、集体和个人多种形式的经营承包责任制。
    1985年,本着国家、个人、集体三者利益兼顾的原则,承包内容又增加了上新厂点、新产品、优质产品指标,并制定了指标完成好坏的奖惩措施,承包合同一式两分,各企业公司负责人与区经计委双方签字生效。
    1986年,区街工业全面放开经营,工厂实行厂长承包或集体承包责任制,企业厂长由任命制改为选聘制。实行经济承包后的区街工业发展不够平衡,有的工厂在承包经营中得到发展,有的在承包开始的头两年经济效益较显著,各项经济指标完成较好。但由于承包责任制实行过程中各项制度不尽完善,特别是在财务管理和奖励分配中没有很好地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关系。企业经营者为提高产量,在生产中存在拚设备、拚消耗、不注重设备保养和提质降耗,造成企业后劲不足,职工干劲较低。加之市场销售不太景气,承包经营者中个别人素质较低、任人唯亲等,致使企业管理费用高,人、财、物、料浪费严重,企业有的连年亏损,有的不能如期完成各项经济指标。有个别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面临倒闭的危险。为搞活这些企业,区工业局采取以大带小,以强带弱的措施,将几户自身难以维持经营的企业与生产经营效果较好的企业合并。长征自行车铆焊厂与红旗刻字钟表修配厂合并后改为哈尔滨市印章总厂,铁木制品与迅达电梯厂合并。对因客观因素生产不能发展的,与其他厂联营转产。1987年,经过调整后的区街工业年完成工业总产值2 069万元,实现利润总额224.2万元,上缴税金84.6万元。产值利率5%。
    1989至1990年,企业经济承包进入第二阶段,区街工业实行“滚动式承包”经营责任制(滚动承包经营是指承包企业在第一期承包未满或期满已完成或超额完成承包合同规定考核的各项指标,经审计后,可将承包期延长1~3年。期满,符合上述条件,还可再延期)。为使承包得以落实,区工业局制定了9项27条措施,并制定了《企业设备管理制度》(试行),计11项39个条目,从厂长在设备管理中的职责到固定资产管理、设备更新改造、使用、维修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
    改革后的区街工业有很大发展,厂点发展到98户、职工6 988人,有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2 596.4万元,百人以上的厂家18户,定型产品的厂家有塑料十四厂、塑料四厂、红光钣金厂、油管厂、厨房设备厂等35户企业。1990年区街工业产值8,637万元,利润120万元,分别是1984年的14倍和3.5倍。
    部分年度区街工业产值利润统计表(见表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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