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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作出关于哈尔滨市和区、县(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的决定后,市选举委员会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部署,各区、县(市)成立相应机构,全市换届选举工作全面启动。8月底全市选民登记结束,9月初进入代表候选人提名酝酿阶段。9月19日为市区选举投票日,各县(市)均在9月25日前进行投票选举。全市选民参选率95.2%。在6 194名正式候选人中,共选出3 995名区、县(市)人大代表。其中,工人农民代表1 786人,占44.7%;干部代表1 244人,占31.1%;知识分子代表906人,占22.7%;其他方面代表59人,占1.5%。代表中,妇女代表927人,占23.2%;非中共代表1 154人,占28.9%;少数民族代表326人,占8.4%。
经各区、县(市)人民代表大会和驻哈尔滨部队军人代表大会选举,共选出哈尔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79人。其中,工人代表186人,占32.2%;农民代表77人,占13.3%;专业人员代表97人,占16.8%;干部代表162人,占27.9%;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归侨、台胞、宗教界代表47人,占8.1%;解放军代表10人(含武警部队),占1.7%。代表中,非中共代表141人,占24.4%;妇女代表110人,占19%;少数民族代表61人,占10.6%;上届代表260人,占44.9%。
(管伟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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