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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 群团》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
 
 
【2000年市人大常委会历次会议】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0年1月31日举行。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福庆关于召开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问题及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说明,议案发起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石嘉兴关于设立成人节议案的说明,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秘书长曲虹关于设立成人节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经过审议和表决,会议作出关于召开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日期的决定,审议通过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议程、列席人员名单、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关于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决定草案,作出关于设立"哈尔滨市成人宣誓日"的决定,补选董克勇、郑洪德、王贵为省九届人大代表。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0年2月14日举行。经过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0年4月5日举行。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薛恩华关于补充任命市人大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说明、秘书长张福庆关于调整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部分委员的说明。经过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00年工作要点、关于调整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的决定,决定了有关人员的辞职请求和任职。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0年6月7日举行。会议听取了副市长方世昌关于《哈尔滨市街道办事处条例(草案)》的说明,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谷青砚关于该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市房产局局长李延德关于《哈尔滨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条例》执行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秘书长王希江关于检查该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副市长方世昌关于提请授予哈尔滨市第二十八届特等劳动模范称号的说明;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福庆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富亚洲、副市长方世昌分别就有关人员任免职作的说明;听取了拟任职人员作的供职发言。会议还审议了关于哈尔滨市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经过审议和表决,会议决定撤销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授予24人哈尔滨市第二十八届特等劳动模范称号,通过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决定了有关人员的任免职。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0年6月12日举行。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建委主任高迎祥关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有关问题的汇报,审议通过了有关事项。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0年8月22~25日举行。会议听取了副市长方世昌关于《哈尔滨市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条例(草案)》、《哈尔滨市劳动监察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德新关于《哈尔滨市人民陪审员暂行条例(草案)》的说明,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谷青砚关于《哈尔滨市街道办事处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景维忠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检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市教委主任石永明关于《职业教育法》和《省职业技术教育条例》执行情况的汇报。副市长史文清关于200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福庆关于贯彻实施《立法法》有关问题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薛恩华关于《市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办法(草案)》的说明,副市长方世昌关于提请授予哈尔滨市功勋教师荣誉称号、市政府部分组成人员任免职的说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杜松岩关于部分检察人员任免职的说明和市政府拟任职人员作的供职发言。经过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关于在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成立之前,授权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承担制定地方性法规统一审议工作的决定、制定地方性法规部分程序的规定。会议通过了《哈尔滨市街道办事处条例》,并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会议还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本级国家机关负责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工作暂行办法》,决定授予7人哈尔滨市一级功勋教师荣誉称号。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和关于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号议案。会议决定在适当时机听取市政府工作情况汇报。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0年9月26~27日举行。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副主任苗松石关于《哈尔滨市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条例(草案)》、《哈尔滨市人民陪审员暂行条例(草案)》、《哈尔滨市劳动监察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许桂芝关于1999年财政决算和200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寿利关于1999年财政决算和200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市审计局局长贾建林关于1999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员会秘书长王永志关于1999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市政府秘书长杨亚光关于哈尔滨市煤气管网改扩建工程申请贷款的情况汇报。经过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哈尔滨市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条例》、《哈尔滨市人民陪审员暂行条例》、《哈尔滨市劳动监察条例》,并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了关于批准1999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关于哈尔滨市燃气化32L12程建设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贷款有关事项。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0年11月8~10日举行。会议听取了副市长盖如垠关于《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哈尔滨市旅游管理条例》执行情况的汇报、关于哈五公路贷款有关问题的汇报,副市长王世华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执行情况的汇报、关于"科技先导工程"实施情况的汇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建委主任高迎祥关于城市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的汇报,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军关于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增强农民收入工作情况的汇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郭国顺关于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富亚洲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工作人员任职的说明,拟任职人员作的供职发言。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经过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关于哈五公路申请贷款事项,决定了有关人员的任职,许可对一名市十一届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0年12月26~28日举行。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主任郭红瑛关于《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副市长方世昌关于贯彻实施"三五"普法规划工作情况的汇报,副市长方存忠关于全市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脱困工作情况的汇报,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华欣关于全市法院系统贯彻实施《民法通则》情况的汇报,市科委主任夏绍裘、市规划局局长庄严、市交通局局长阎立本的述职报告,副市长史文清、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文志分别就有关人员的任免职作的说明,拟任职人员作的供职发言。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市政府部分组成部门情况的报告。经过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并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会议作出关于召开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接受副市长张松岭的辞职请求,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述职的3名市政府组成人员的工作进行了评价,决定了有关人员的任免职。(管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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