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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 群团》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
 
 
【市人大常委会2002年历次会议】
 
 
    2002年,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7次会议,即第三十二次至第三十八次会议。
    第三十二次会议 2月6日举行。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王乃扬关于召开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问题和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副市长赵书然关于办理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五号议案情况的汇报,副市长史文清关于提请市政府部分组成人员任免职的说明,拟任职人员的供职发言。经过审议和表决,会议作出关于召开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日期的决定,通过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建议议程、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列席人员名单、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市人大常委会2002年工作要点,决定了有关人员的任免职。
    第三十三次会议 4月22~23日举行。会议听取副市长尚玉金关于《哈尔滨市私营企业条例》、《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哈尔滨市旅游管理条例》、《哈尔滨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五项法规修订草案的说明和关于废止《哈尔滨市私营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哈尔滨市经济合同监督管理条例》、《哈尔滨市外商投资条例》的说明,副市长史文清关于《税收征收管理法》执行情况的汇报,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刘日忱、市卫生局局长谷励分别就本部门2001年接受市人大代表评议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副主任富亚洲关于补充任命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成员和常委会机关部分负责工作人员免职的说明,副市长史文清关于提请一名市政府组成人员任职的说明,院长孙文志、检察长杜松岩分别就部分审判、检察工作人员任免职的说明,市政府拟任职人员作的供职发言。经过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关于修改《哈尔滨市私营企业条例》、《哈尔滨市旅游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废止《哈尔滨市私营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哈尔滨市经济合同监督管理条例》、《哈尔滨市外商投资条例》的决定,并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接受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辞职请求,决定有关人员的任免职。
    第三十四次会议 6月19~21日举行。会议听取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贾建林关于《哈尔滨市保守国家秘密管理规定》(草案)的说明,市工商局局长滕茂行关于《哈尔滨市经纪人条例》(草案)的说明,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郭红瑛关于《哈尔滨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靖春关于《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二项法规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秘书长张福庆关于《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草案)的说明,市工商局局长滕茂行关于《哈尔滨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执行情况的汇报,市城市规划局局长俞滨洋关于《哈尔滨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执行情况的汇报,市农业委员会主任李军关于《种子法》执行情况的汇报,副主任富亚洲关于市和区、县(市)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方案(草案)、关于成立哈尔滨市选举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的说明,秘书长张福庆关于调整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的说明,副市长史文清关于提请授予哈尔滨市特等劳动模范称号人选的说明,院长孙文志、检察长杜松岩分别就部分审判、检察工作人员任免职的说明。经过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哈尔滨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关于修改《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的决定、关于修改《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的决定,并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关于市和区、县(市)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方案;作出关于市和区、县(市)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关于成立哈尔滨市选举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的决定、关于调整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的决定、关于建设哈尔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决议,决定有关人员的任免职。
    第三十五次会议 8月21~23日举行。会议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郭红瑛关于《哈尔滨市保守国家秘密管理规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靖春关于《哈尔滨市经纪人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副主任景维忠关于《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对司法机关具体案件实施监督的暂行办法》(草案)的说明,副市长盖如垠关于废止《哈尔滨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条例》的说明、关于安全工作情况的汇报,副主任盛祖宏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检查《环境保护法》执行情况的报告,副市长程幼东关于《献血法》和《黑龙江省献血条例》执行情况的汇报,副市长王大伟关于《哈尔滨市旅游管理条例》执行情况的汇报,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陈瑞之关于200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许桂芝关于哈尔滨市2001年财政决算和200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审计局局长刘晓东关于2001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副秘书长高迎祥关于今冬明春供热和供热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汇报,副市长方世昌关于畜牧业发展情况的汇报,检察长杜松岩、副院长张伟东分别就部分检察、审判工作人员任职的说明。经过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哈尔滨市保守国家秘密规定》、《哈尔滨市经纪人条例》,作出关于废止《哈尔滨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条例》的决定,并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对司法机关具体案件实施监督的暂行办法》,作出关于加强《环境保护法》实施工作的决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的决议、关于批准2001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关于授予8人哈尔滨市一级功勋教师称号的决定;通过主任会议关于变更各区选举日时间的建议,决定有关人员的任职。
    第三十六次会议 10月30~31日举行。会议听取副市长王世华关于《哈尔滨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三项法规修订草案的说明,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展来印关于城市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情况的汇报,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杨瑶山关于对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工作评议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振东关于对市环境保护局工作评议情况的报告,副市长方世昌关于困难职工、弱势群体进入“低保"工作情况的汇报,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陈瑞之、市环境保护局局长毕林涛分别作的述职报告。经过审议和表决,会议作出关于召开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接受了有关人员的辞职请求,对市政府2名述职的组成人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议。
    第三十七次会议 12月17日举行。会议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靖春关于《哈尔滨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郭红瑛关于《哈尔滨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秘书长张福庆关于召开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问题及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副市长史文清关于市政府部分组成人员任免职的说明,副院长张伟东关于提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名副院长任职的说明,拟任职人员作的供职发言。经过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关于修改《哈尔滨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的决定、关于修改《哈尔滨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的决定,并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作出关于召开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日期的决定,通过会议的建议议程、列席人员名单、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接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文志的辞职请求,决定有关人员的任免职。
    第三十八次会议 12月22日举行。会议听取市人大人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于兴洋关于全市区、县(市)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秘书长张福庆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副主任富亚洲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负责工作人员任免职的说明,拟任职人员作的供职发言。经过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预算审查委员会、议案审查委员会成员建议名单;作出关于撤销哈尔滨市选举委员会的决定,决定有关人员的任免职。2002年哈尔滨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附表)
    (管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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