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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 群团》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
 
 
【市人大常委会2004年历次会议】
 
      2004年,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7次会议,即第七次~第十三次。
    第七次会议  2月4日举行。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靖春关于《哈尔滨市立法听证规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福庆关于召开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问题及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福庆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淳于永菊关于补选省人大代表的说明和关于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一名成员任免职的说明。经过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哈尔滨市立法听证规定》,并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议程、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作出关于召开哈尔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日期的决定和关于接受卢国惠、黄玉生辞职请求的决定;通过市人大常委会2004年工作要点;补选王春梅、栗战书、韩克为省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决定了有关人员的任免职。
    第八次会议  4月22~23日举行。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郭红瑛关于《哈尔滨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副市长张桂华关于创建“平安哈尔滨”工作情况的汇报;市公安局局长王维绪关于公安工作的汇报;副市长方世昌关于城市污水、垃圾处理情况的汇报;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韩韧关于外事侨务工作情况的汇报;市教育局局长石永明关于接受评议整改工作情况的汇报;市林业局局长辛万金关于接受评议整改工作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福庆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淳于永菊关于哈尔滨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有关人大工作三个《决定》(草案)的说明和关于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机构有关人员任职的说明;副市长张桂华关于市政府部分组成人员任免职的说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克伦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部分审判工作人员任免职的说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杜松岩关于部分检察工作人员及部分区、县(市)检察长任免职的说明;拟任职人员作的供职发言。经过审议和表决,会议在听取法制委员会关于对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汇报后,通过《哈尔滨市物业管理条例》,并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作出《关于创建“平安哈尔滨”的决议》、《关于成立道外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筹备组的决定》、《关于成立松北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筹备组的决定》、《关于将呼兰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名称改为呼兰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通过了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决定了有关人员的任免职。
    第九次会议  6月23~25日举行。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正邦关于《哈尔滨市有线电视条例》(草案)的说明;市政府副秘书长高迎祥关于《哈尔滨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玉昌关于废止《哈尔滨市农民负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哈尔滨市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条例》和《哈尔滨市经纪人条例》的说明;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正邦关于实施《行政许可法》准备工作情况的汇报和关于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市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汇报;副市长方世昌关于市政府部分组成人员任免职的说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克伦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部分审判工作人员任免职的说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杜松岩关于部分检察工作人员及部分区、县(市)检察长任免职的说明;拟任职人员作的供职发言。经过审议和表决,会议作出关于废止《哈尔滨市农民负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哈尔滨市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条例》和《哈尔滨市经纪人条例》的决定,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决定了有关人员的任免职。
    第十次会议  7月16日举行。会议学习了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和哈尔滨“加快发展、当好龙头”动员大会精神。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城建环保委员会、农林委员会、民宗侨外委员会、人事和代表联络委员会的大会发言。经过审议和表决,会议作出关于《关于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推进哈尔滨加快发展当好龙头的决议》。
    第十一次会议  8月25~27日举行。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靖春关于《哈尔滨市有线电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玉昌关于《哈尔滨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改委主任陈瑞之关于200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席长青关于2003年财政决算和200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审计局局长刘晓东关于200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贾建林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检查《刑事诉讼法》执行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副秘书长卢国惠关于落实宗教政策情况的汇报、关于《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执行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淳于永菊关于市人大常委会2004年述职评议工作方案的说明;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教育局局长石永明关于市一级功勋教师人选名单的说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克伦关于部分审判工作人员任免职的说明。经过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哈尔滨市有线电视条例》、《哈尔滨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并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作出《关于批准2003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关于《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决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2004年述职评议工作方案、市一级功勋教师人选名单;决定了有关人员的任免职。
    第十二次会议  10月19~21日举行。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副市长王大伟、聂云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杜松岩和市政府13名组成人员的述职报告;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郭红瑛关于《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等16部法规修订草案的说明;市政府副市长王世华关于授予哈尔滨市第30届特等劳动模范称号人选的说明。会议在评议的基础上,对16名述职人员的工作作出了评价;经过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关于《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等16部法规修订案草案的决定,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哈尔滨市第30届特等劳动模范称号人员名单。
    第十三次会议  12月22~24日举行。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靖春关于《哈尔滨市地名管理条例》等10部法规修订草案的说明;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玉昌关于《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副市长聂云凌关于《哈尔滨市肉灌制品生产和销售管理条例》(草案)、《哈尔滨市燃气管理条例》(草案)、《哈尔滨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副市长丛国章关于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情况的汇报;副市长方世昌关于农业综合开发情况的汇报;市政府秘书长范德武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副市长聂云凌关于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情况和磨盘山供水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淳于永菊关于补选省人大代表的说明;副市长方世昌关于市政府部分组成人员任免职的说明;拟任职人员作的供职发言。经过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关于修订《哈尔滨市地名管理条例》等10部法规和《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作出关于《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草案)的决议、关于进一步加快哈尔滨老工业基地振兴步伐的决议、关于召开哈尔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关于接受王莉、刘存周辞职请求的决定;补选王镜铭为省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决定了有关人员的任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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