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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市人大常委会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对执法检查的方式、方法进行一些新的探索和尝试,保证了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的有效执行。全年共对20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常委会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建筑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报告,分别形成审议意见,交有关执法部门研究办理。主任会议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药品管理法》执行情况的汇报,提出了改进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关专门委员会围绕《水法》、《渔业法》、《哈尔滨市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条例》、《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哈尔滨市经纪人条例》、《哈尔滨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检查情况报告。通过执法检查,保证了法律、法规在哈尔滨市的贯彻执行。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对司法机关具体案件实施监督暂行办法》,督促司法纠正错案,加强个案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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