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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市人大常委会继续开展对人代会选举和常委会任命人员述职评议工作。评议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成员、部分市人大代表,分成八个评议考察组,邀请市委组织部、市纪检委参加。分别对市政府副市长张桂华、丛国章,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克伦,市公安局局长王维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李孟东,市房产住宅局局长边洪霄,市城市管理局局长马彬,市粮食局局长王忠新,市广播电视局局长王春莉,市卫生局局长谷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慕莹,市环保局局长毕林涛,市经济合作促进局局长胡永昌,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韩韧,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傅强的工作进行了评议。市人大常委会责成市审计局对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克伦、市公安局局长王维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李孟东、市房产住宅局局长边洪霄、市城市管理局局长马彬、市粮食局局长王忠新、市广播电视局局长王春莉、市卫生局局长谷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慕莹、市环保局局长毕林涛、市经济合作促进局局长胡永昌、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韩韧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八个评议考察组分别报告了评议部门情况和意见,接受评议的15名人员作了述职报告。在评议的基础上,常委会组成人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接受评议的15名人员的工作进行了评价。会后,市人大常委会将评议意见和建议以及评价情况,向有关方面作了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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