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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作出《关于哈尔滨市和区县(市)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通过《哈尔滨市和区县(市)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后,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设立选举委员会,成立工作机构,到2006年12月末,经过选举,共选出区县(市)人大代表3934名,乡镇人大代表11501名。
经各区县(市)人民代表大会和驻哈尔滨的解放军军人代表大会选举,选举产生出席哈尔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611名。其中,工人代表191名,占31.3%;农民代表37名,占6.1%;干部代表236名,占38.6%;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归侨、台胞、宗教界等方面代表63名,占10.3%;知识分子和其他阶层代表74名,占12.1%;解放军代表10名,占1.6%。代表中,非中共代表159名,占26%;妇女代表120名,占19.6%;少数民族代表54名,占8.8%;连选连任代表331名,占54.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434名,占71%,其中研究生学历的169名。35岁以下的代表27名,占4.4%;36~55岁的代表470名,占76.9%;56岁以上的代表114名,占18.7%。与上一届代表构成相比,妇女代表提高了1.3个百分点,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归侨、台胞、宗教界等方面代表提高了1个百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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