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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重点对《环保法》、《预算法》、《行政诉讼法》、《畜牧法》、《义务教育法》五部法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环保法》,提出要坚持环境优先的原则,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积极推进污水和垃圾处理市场化、产业化进程,落实节能减排各项措施,加强对排污企业监管等建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预算法》,提出要努力增收节支、缓解财政收支矛盾,加快区县(市)级政府部门预算改革步伐,尽快理顺开发区预算监督体制等建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提出要强化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程序等建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畜牧法》,提出要大力发展规模型龙头企业,提高标准化水平,保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等建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提出要不断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善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建议。此外,对28件政府规章进行了备案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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