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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常委会议于1983年5月3日至5日举行。省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农传达了黑龙江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基本情况和主要精神,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彭真《在中央政法委员会扩大会议上的讲话要点》的通知"和省委"批转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安排5月份作为宪法宣传月的请示》的通知",以及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认真检查宪法执行情况保证宪法贯彻实施的决议》;会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保证宪法贯彻实施的决议》。会议讨论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1983年工作要点》,还听取和审议了市长尉健行《关于安全防火和救灾工作的汇报》。
第二次常委会议于1983年6月28日至7月1日举行。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化成传达了关于六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盛况和主要精神,会议通过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六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的决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学习宣传执行宪法情况的汇报》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克平《关于视察学习宣传和执行宪法情况的发言》,讨论酝酿了《市人大常委会例会制度(修改草案)》和《关于建立市人大常委会财经组、科技文教组、法制组的意见》。会议经过审议,决定任命:朱尧生为市经济委员会主任,王源灿为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王沛云为市人民政府防空办公室主任,邢念樵为市机械工业局局长,陈洁为市第二轻工业局局长,马国杰为市交通局局长,王伯贤为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局长,苏继德为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伊景山为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孙为千为市物资局局长,潘俊铭为市物价局局长,孙泰治为市统计局局长,吴树山为市第一商业局局长,李石为市第二商业局局长,赵龙会为市粮食局局长,李焕庭为市税务局局长,杨诚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公克为市对外贸易局局长,薛琳为市人事局局长,朱繁为市广播电视局局长;免去刘光炎、刘志武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会议还依法任免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其他审判工作人员。
第三次常委会议于1983年8月24日至26日举行。会议学习了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进展情况的汇报》,通过了《关于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1至7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后5个月工作安排的报告》、《关于前7个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食品卫生法>贯彻情况的汇报》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毅《关于部分人民代表对(食品卫生法>学习执行情况的视察报告》,通过了《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的决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会议经过审议,决定任命:徐晶禹为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免去其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职务;决定任命:王人生为市计划委员会主任(兼),张柯为市基本建设委员会主任,王闻新为市体直运动委员会主任,鲁波为市公安局局长,车守田为市司法局局长,张陆金为市财政局局长,张国顺为市民政局局长,万国勤为市环境保护管理局局长,于占邦为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局长,文道洪为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局长,王志超为市文化局局长,孙鼎重为市教育局局长,穆青生为市卫生局局长,纪文庆为市档案局局长,任启维为市标准计量管理局局长。决定任命:成仁志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免去:于龙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按照《地方组织法》规定,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会议还任免了其他检察工作人员。
第四次常委会议于1983年10月24日至26日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情况的汇报》和市妇联《为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而斗争》的发言,通过了《关于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人民生活1O项工作决定的执行情况和群众过冬生活安排情况的汇报》、《关于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案办理情况的汇报》。会议还任免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部分审判工作人员。
第五次会议于1983年12月27日至29日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文化局、市教育局、市广播电视局、市公安局代表市政府分别作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清除精神污染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毅、委员王东华,市人大代表林予、李永康还就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清除精神污染问题作了会议发言。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哈尔滨市区(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和《关于呼兰、阿城两县补选市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会议经过审议,决定任命:陶格为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赵尚军为市农林局局长,真觉梦为市畜牧局局长,姜书汇为市水利局局长。
第六次常委会议于1984年1月19日至20日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32作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钱兴门作了《关于进一步宣传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的发言,通过了《关于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决议》。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副市长王人生代理哈尔滨市市长;决定任命:赵福臣为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宗有为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苏泱为市农业委员会主任。免去:赵国胜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第七次常委会议于1984年2月27日至29日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机关机构改革情况的汇报》、《关于1983年哈尔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84年计划安排意见的汇报》;作出了《关于召开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1984年工作要点》;补选陈秀云为哈尔滨市出席黑龙江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经过审议,决定任命:赵明孝为市人民政府财贸办公室主任,周秉武为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还任免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部分审判和检察工作人员。
第八次常委会议于1984年3月29日至31日举行。省六届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化成传达了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徐晶禹《关于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通过了对呼兰、阿城两县划归哈尔滨市管辖后新补选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关于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日期的决定》以及有关事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市人大常委会法制、财政经济、科技文教、城市建设委员会的方案》。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哈尔滨市城乡绿化情况的汇报》。会议经过审议,决定任命:汪殿隆为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秦铿为市劳动局局长}还任命了市人民检察院部分检察工作人员。
第九次常委会议于1984年4月20日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第二十届劳模大会筹委会《关于哈尔滨市特等劳动模范候选人简要情况和先进事迹的汇报》,决定授予王继文、王经波、李树梧、柳玉芳(女)、宋淑娟(女)、宋凤焕(女)、谢清岱、王焚宫、南屏(女)、耿玉珍(女)、陈启斋、杨福全、赵财为哈尔滨市特等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第十次常委会议于1984年6月13日至15日举行。会议传达了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哈尔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钱兴门、杨景苏分别就经济体制和城建体制改革问题作了发言,通过了《关于认真贯彻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加快经济体制改革步伐的决议》。会议批准任命:舒大江为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景升为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卢连基为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昌富为哈尔滨市太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程尔和为哈尔滨市动力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邹作连为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詹有为平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还印发了哈尔滨市选举工作办公室《关于哈尔滨市城市各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
第十一次常委会议于1984年7月26日至28日举行。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哈尔滨市总体规划)修改情况的说明》,审议了《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景苏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城建委员会对《城市总体规划》初审情况作了发言,会议通过了《关于对<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决议》。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执行<环保法>情况和贯彻<水污染防治法>意见的汇报》、《关于198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关于1984上半年城市建设维护改造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通过了《关于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议)和《关于批准哈尔滨市1984年财政预算部分变更的决议》。会议还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钱兴门关于市人大常委会访日友好代表团出访日本国新潟市情况的汇报。会议批准任命侯长文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还任命了其他审判工作人员。
第十二次常委会议于1984年9月20日至22日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和市人民政府分别对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拟定议案调查处理意见和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通过了《关于对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交办的10件拟定议案处理意见的决议》。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道路交通管理规则、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农贸市场管理办法以及《食品卫生法》和省《食品商贩和城乡集市贸易食品卫生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会议还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哈尔滨"冰雪节"活动的议案》,原则同意可先试行举办冰雪活动。会议经过审议,决定任命:刘永勤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任,张宗礼为市人大常委会科技文教办公室主任,习志义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张伟光、卢凤亭为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办公室副主任,刘仲、张嘉宾为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副主任,王锐为市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办公室副主任;任命边大昌为市第一轻工业局局长,李仁清为市第二轻工业局局长,梁兴斗为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免去陈洁市第二轻工业局局长职务,伊景山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职务。
第十三次常委会议于1984年11月12日至14日举行。会议学习了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决定,听取和审议了市长王人生《关于哈尔滨市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情况及今后意见的汇报》,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人民生活10项工作决定执行情况和城市人民过冬生活安排情况的汇报》。会议经过审议,决定任命:林楠为市计划委员会主任,滕昭祥为市畜牧局局长,尹东海为市教育局局长,高云华为市国家安全局局长。免去王人生兼任的市计划委员会主任职务,真觉梦市畜牧局局长职务,吴树山市第一商业局局长职务,孙鼎重市教育局局长职务。批准任命郑殿文为呼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士林为阿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还任命了其他审判、检察工作人员。
第十四次常委会议于1985年1月14日至16日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1984年城市规划建设的简要情况和1985年规划建设项目的安排意见的汇报》,通过了《关于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的决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董启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云青分别作的两院工作报告,市体委主任王闻新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体育工作情况的汇报》。市长王人生还向会议汇报了“哈尔滨——依兰煤气工程”安排情况。会议还任命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部分审判工作人员。
第十五次常委会议于1985年3月18日至21日举行。会议传达了全省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精神,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1984年工作总结,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1985年工作要点》、《关于召开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会议传达学习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在5年内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5年内在哈尔滨市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的报告》、《关于组建家务服务公司、组织全市人民参加城市建设和管理两项议案实施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汇报》;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议案和代表意见、建议工作的试行办法》和《关于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规定》。会议根据市委建议,接受了王人生提出的关于辞去哈尔滨市市长职务的请求,决定宫本言为哈尔滨市代理市长。会议经过审议,任命臧光裕为市广播电视局局长,免去朱繁市广播电视局局长职务。批准任命曲景山为哈尔滨市动力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免去程尔和哈尔滨市动力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会议还任命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部分审判工作人员。
第十六次常委会议于1985年4月27日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市八居人大三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通过了《关于召开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日期的决定》、《关于哈尔滨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以及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有关事项;会议还补选李剑白、李东光、吴连芬为哈尔滨市出席黑龙江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十七次常委会议于1985年7月9日至11日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落实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加强科技工作,搞好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徐晶禹《关于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传达贯彻情况的汇报》。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免去苏泱市农业委员会主任职务,吴尚楼市乡镇企业管理局局长职务。任命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部分审判工作人员。
第十八次常委会议于1985年8月23日至24日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序列管理机构改革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关于充实和调整市人大常委会财经、法制、科教、城建四个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根据市人民政府所提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道外公园改名为靖宇公园的决议》。会议经过审议,任命习志义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张惊雷、周滨来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张嘉宾、孙广斌为市人大常委会科技文教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徐晶禹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职务,习志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职务,张伟光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张嘉宾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王锐市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决定任命沈果明为市教育委员会主任(兼),余锡欧为市计划委员会主任,李守山为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王家钰为市劳动局局长,孟庆魁为市司法局局长,张玉璟为市统计局局长,李玉芳为市物资局局长,尚玉金为市商业委员会主任,李延德为市建材工业局局长,沈克俭为市纺织管理局局长,阎喜绵为市医药管理局局长,王权为市市政建设管理局局长,王源灿为市标准计量管理局局长,吕元琪为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局长,刘志刚为市农牧渔业局局长,马永林为市水利局局长,吴潮为市化学工业局局长,夏绍裘为市机电冶金工业局局长,焦昌国为市交通局局长,王述纯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兼)。免去林楠市计划委员会主任职务,朱尧生市经济委员会主任职务,薛琳市人事监察局局长职务,秦铿市劳动局局长职务,车守田市司法局局长职务,孙泰治市统计局局长职务,潘俊铭市物价局局长职务,孙为千市物资局局长职务,穆青生市卫生局局长职务,汪殿隆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吴道真市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纪文庆市档案局局长职务,王源灿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启维市标准计量管理局局长职务,姜书汇市水利局局长职务,马国杰市交通局局长职务,赵龙会市粮食局局长职务,张陆金市财政局局长职务,杨克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职务。任命张忠、傅强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孟庆魁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张兴隆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任命赵国胜、谷青砚、张伟东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免去李启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成仁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第十九次常委会议于1985年9月23日至25日举行。会议学习了党的全国代表会议文件。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哈尔滨市1985年1至8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通过了《关于调整哈尔滨市1985年财政预算部分收支指标的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哈尔滨市审计机关组建以来的工作情况汇报》,通过了《关于加强审计监督工作的决议》。会议还审议了市政府制定的《哈尔滨市哈依煤气工程市区低压管网集资办法》。会议经过审议,任命吴树山为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办公室主任,刘仲为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主任,潘小川为市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刘永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任职务,张宗礼市人大常委会科技文教办公室主任职务,刘仲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决定任命洪企鹏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兼市经济委员会主任,宫本言为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兼),薛恩华为市人事监察局局长,王伯贤为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主任,王振芳为市税务局局长,刘文生为市电子工业局局长,顾景春为市轻工业局局长,李仁清为市集体经济管理局局长。免去王人生的兼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王沛云的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王闻新的市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职务,杨诚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职务,李焕庭的市税务局局长职务,万国勤的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梁星斗的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职务,边大昌的市第一轻工业局局长职务。
第二十次常委会议于1985年11月7日至9日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经济犯罪活动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的报告,审议批准了《哈尔滨市在全体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通过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工作的决议》。会议还任免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部分审判、检察工作人员。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议第二十一次至第二十八次常委会议简介刊登在《哈尔滨年鉴》(1987年刊)。(管伟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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