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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哈尔滨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及闭会期间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761件,办结率为100%。其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承办6件,市政府承办742件,市法院承办11件(有2项建议属同一内容,合并办理,实际办理9件),市检察院承办2件。有5件议案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改做建议办理。建议、批评和意见涉及发展改革、财政、税务、金融、人事、监察、编制等方面41件,信息产业、农林工作等方面53件,城市建设与管理、交通、环境保护等方面310件,国企改革、工业经济、非公有制经济、食品药品监督、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52件,商业流通、工商、物价、旅游、招商引资等方面52件,科技、民政、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等方面45件,公安、司法、信访、安全生产等方面86件,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65件,区县(市)工作方面33件,法院、检察机关方面13件,其他方面6件。
由市政府承办的742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已经解决或正在落实的339件,占45.9%;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288件,占39.1%;因受条件限制暂时解决不了需作说明解释或有明确规定需向上级反映解决的110件,占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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