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90年,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的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乡换届选举的决定,以及黑龙江省县、乡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6月初开始对全市区县(市)、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准备,8月中旬举行的第二十二次常委会议上作出了《关于区县(市)和乡(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决定成立哈尔滨市选举委员会并通过了换届选举工作方案。9月4日,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市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对区县(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部署。9月5日全市换届选举工作在7区2县(市)62个乡(镇)全面铺开。
全市共划分选举区县(市)人大代表选区1 229个,选举乡(镇)人大代表选区l 709个。选民登记时人口总数为4 138 333人,其中18周岁以上人口数为3 067 968人;实际依法进行登记的选民为2 988 450人。全市区县(市)和乡(镇)初步提名的代表候选人,90%是由选民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经过反复酝酿协商,按照差额选举要求,确定区县(市)正式代表候选人3 071人,乡镇正式代表候选人5 372人。多数选区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有的代表候选人还发表了简短的演说。
11月20日全市选举日,共设投票站4 196个,流动票箱6 804个。除南岗、动力、平房区和阿城市各有一选区另行选举外,其他选区均一次选举成功。选民参选率为96.9%。
在选举出的1 989名区县(市)人大代表中,共产党员占65.8%,民主党派成员占4.4%,其他占29.8%;妇女占26.5%;少数民族占6.3%;工人占27%,农民占11.8%,干部占33.5%,知识分子占20.2%,解放军、个体劳动者、归侨台胞和宗教等方面人士也占有一定比例。在选举出的3 786名乡(镇)人大代表中,共产党员占67%;妇女占21%;少数民族占7%;工人占6%,农民占61%,干部占22.6%,知识分子占7.4%,其他占3%。这届代表文化程度有所提高,在区县(市)代表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41.6%,比上届增长7.2%;中专文化程度的占15.1%,高中文化程度的占16.1%,中专和高中文化程度的比上届增加5.3%;乡(镇)代表文化程度也有一定提高。这届代表中有1/3是上届代表连任,有较长时间的代表工作实践,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管伟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