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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263件,其中1O件作为议案提出,经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查,大会主席团决定不予立案,改做代表建议处理。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属于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66件,计划、财政方面的54件,工业、交通方面的24件,农业、商业方面的3l件,公安、人事、民政方面的34件,科技、文教、卫生方面的42件,区县工作方面的8件,其他4件。
市人大常委会加强了对办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市政府和有关方面把这项工作作为贯彻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精神,密切联系群众,接受监督,推动政府工作,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大事来抓。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市长、副市长向代表直接答复了23件建议办理情况。会后,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和有关方面领导人亲自动手,各承办部门认真对待。许多部门领导人亲自带队到现场、下基层、赴农村进行调查研究,直接听取代表意见,沟通情况,有不少代表意见和建议当场得到落实和解决。
截至5月31日,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全部办理完毕。已经解决和部分解决的117件,占44.5%;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37件,占14.1%;由于条件所限或其他原因暂时解决不了的109件,占41.4%。
1O月12日在市人大常委会主持召开的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评议会上,70余位市人大代表听取了市政府及16个委办局办理工作情况的汇报,面对面地对市政府工作进行了评议。为了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质量,会后由副市长李嘉廷召集有关委办局负责人,提出开展"回头看"活动,对办理完毕的意见建议再次进行检查,使一些可能解决的问题得到解决。
市人大常委会还注意抓好平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坚持代表接待日制度,共接待代表来访44人次。处理代表提出有关方面工作问题的建议意见85件。这些建议意见截至1990年底,已经解决和正在解决的有42件,纳入计划的5件,因各种原因暂时解决不了的38件。(管伟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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