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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25名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负责工作人员、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工作人员和49名法院、检察院审判、检察工作人员。
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任命:朱胜文为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宫立新为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批准任命:王树名为道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发为道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纯麟为南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金明为太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邹作连为香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战玉为动力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春国为平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德智为阿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长志为呼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任命:赵文彬为市人民政府秘书长,王宝海为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李良民为市监察局局长,刘长聚为市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冯健申为市财政局局长。免去:朱胜文的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范鹏绪的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李良民的市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职务,王居松的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任命:贾文昌为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副主任,曲传超为市人大常委会政法办公室副主任,郭国顺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批准任命:邓俊民为宾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治国为方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免去:贾文昌的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曲传超的市人大常委会城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任命:殷建文为市经济委员会主任,徐振福为市人大常委会农林办公室副主任。免去:习志义的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徐振福的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任命:李明芳为市司法局局长,益传超为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免去:孟庆魁的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管伟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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