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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负责工作人员、市政府组成人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工作人员85人次,16名审判、检察工作人员。
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任命孙鼎重为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张嘉宾、隋庆禄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决定任命薛恩华为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张金孝为市建设委员会主任,张振藩为市计划委员会主任,许桂芝(女)为市财政局局长,段有义为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阎立本为市交通局局长,陈新华为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局长,焦守裕为市纺织管理局局长,林世钟为市侨务办公室主任;朱涌泉为市规划土地管理局局长;免去马增喜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职务,习志义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任命殷建文为市经济委员会主任,王宝海为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鲁振宝为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刘树民为市教育委员会主任,张天祥为市商业委员会主任,刘成文为市农业委员会主任,高松涛为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刘长聚为市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宫斌为市经济技术协作委员会主任,姜华(女)为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魏国军为市税务局局长,王洁纯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李玉芳为市物资局局长,朱守明为市劳动局局长,张玉璟为市统计局局长,夏绍裘为市机械工业局局长,吕中光为市轻工业局局长,姜维忠为市粮食局局长,李进为市市政公用建设管理局局长,李延德为市房产管理局局长,苏继德为市环境保护局局长,穆瑞为市卫生局局长,王洪彬为市文化局局长,臧光裕为市广播电视局局长,刘志刚为市农业局局长,李乃华为市水利局局长,初鸿鹄为市林业局局长,杜松岩为市人事局局长,任继纯为市旅游局局长,孙喜堂为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王松岩为市公安局局长,李明芳为市司法局局长,高云华为市国家安全局局长,李良民为市监察局局长,王源灿为市技术监督局局长,任命王华欣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春阳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王发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免去谢丛峰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批准免去王发的道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任命赵明非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吕济平为市民政局局长;任命谷青砚为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副主任;免去曲传起的市人大常委会政法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任命奚兆璋(女)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任命张振藩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树名为滨江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免去张德楠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蒋文有的滨江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批准免去王树名的道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张金明的太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邹作连的香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杨占玉的动力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刘春国的平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邓俊民的宾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王治国的方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任命殷建文为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夏绍裘为市经济委员会主任,梁三基为市劳动局局长,鞠世立为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免去赵明非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殷建文的市经济委员会主任职务,夏绍裘的市机械工业局局长职务,朱守明的市劳动局局长职务,段有义的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职务,鲁振宝的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职务。
(管伟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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