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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于1994年3月3~8日举行。十届人大实有代表430名,420名代表出席会议,占代表总数的97.8%。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长索长有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副市长朱胜文作的《关于哈尔滨市199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哈尔滨市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还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副主任朱尧生作的《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法院院长宋恒永作的《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检察院检察长赵国胜作的《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期间,大会主席团召开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答复会,市政府直接向代表汇报了会前征集的148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
经过表决,会议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哈尔滨市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4年计划(草案)的决议》、《关于哈尔滨市199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决议》、《关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补选王铁强、李绍谦、熊士杰为市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管伟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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