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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334件。其中,3件作为议案提出,经审查,常委会作出《关于(禁止在市区生产、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议案>立案的决定》,并在第九次常委会议上制定了《哈尔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其他两项议案作为代表建议、意见,转交市政府办理。由市政府承办的333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业方面的21件,农业方面的15件,商业方面的9件,文教、卫生、体育方面的51件,计划、财政方面的60件,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方面的107件,劳动、人事、公安、民政方面的56件,区县工作方面的14件,共涉及市政府56个部门。
人代会议期间,对会前征集的148件建议、意见,市长、副市长就代表普遍关心的62件、24个方面问题向代表作出答复,会后市政府对这些建议、意见按时限全部办理完毕。解决和正在解决的188件,占56.5%;列入计划解决的47件,占14.1%;受条件限制或不符合有关政策规定暂时解决不了需向代表解释的78件,占23.4%;按管理权限地方解决不了需向省和国家反映的20件,占6%。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的1件,也已按时办理完毕。(管伟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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