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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放在与立法同等的重要位置,坚持日常监督与集中执法检查相结合,开展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工作。
常委会议听取和审议了7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报告,主任会议也先后听取了食品卫生法、赔偿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市人民警察巡察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报告。4~6月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围绕审判工作和审判队伍廉政建设,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了评议活动。
"一府两院"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方案,6月至9月,分别开展了执法检查工作。市人民政府将55部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纳入目标管理,认真组织开展为经济发展创造宽松环境的讨论,并以改善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为突破口,提出了整改意见。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市人大常委会对其工作的评议,通过自查、职能部门抽查和加大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的力度,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市人民检察院在执法检查中,对全系统开展反贪污贿赂工作中发现的执法执纪问题,集中检查了“三不一免一撤”案件的质量及实施法律监督情况,同时还检查了执行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情况。
在此期间,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还对30余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了抽查。
(管伟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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