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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支持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制定《关于改革现行企业登记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确定直接核准登记为主,审批立制为辅等原则,提高了登记管理为企业改革助力的效能,认真贯彻实施《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细则》,制定《哈尔滨市贯彻<公司法>实旖意见》,帮助企业研究解决改组、改造、改制中遇到的问题。为9户进行改制、改造的公司和480户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的企业办理了变更登记。6月27日,市政府召开全市个体、私营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放宽政策;表彰472名先进个体、私营业者;拿出10万元奖励对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树立田野家禽实业有限公司等10个行业排头兵,引导加大投入,扩大规模。全市注册资金超百万元的私营企业153户,超千万元的14户;有限责任公司1 068户,集团公司6户。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向生产型、科技型、外向型和新兴第三产业发展,全市生产型私营企业7 505户、科技型企业141户、外向型企业57户、新兴第三产业1 462户。
市工商局投资1亿元.新建、扩建大型集贸市场9处,其中万米以上市场4处,专业批发市场7处,新增场地面积60万平方米。配合有关部门新建市商品房销售市场、通达汽车配件城、花园电子产品原件交易市场及劳动力等市场,启动太平区化工建材市场建设。新批准成立5户市场中介组织,新发展经纪人172人。依法对集贸市场进行登记管理,规范市场建设行为。采取措施,对15种商品实行批零差价限制,保证主要农副产品价格稳定。
加强监督管理,维护经济秩序。市政府制定并颁布实施《哈尔滨市经纪人管理暂行办法》、《哈尔滨市占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两次对市工商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不适应形势发展的89项内容,提出废止意见。全面推行案件审核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制约。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检查。打击经济违章违法活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活动。查获非法加工销售250吨假冒食盐案等一批重大案件。全年共查处各类经济违章违法案件596起,结案570起。结合实施公务员制度,举办岗位职务培训班27期,培训干部1 447人,选送462人进行大(中)专学历学习,全市工商部门中专以上学历人员占干部总数由上年的73.2%上升到81.5%。加强工商所建设,制定《工商所工作规则》,促进了工商所建设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有94个工商所达到《工商所初级规范》标准要求,占全市工商所的63%。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论文和调查报告800余篇,《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登记管理制度的对策研究》一文,在中国工商学会主办的专题研讨会上获一等奖。
1994年9月,市工商局组织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典型代表巡回报告团,先后到哈尔滨绝缘材料厂、北方橡胶厂、松江橡胶厂、龙江电工厂等近20家停产半停产企业作报告,引起较大反响。自1994年9月到年底,停产半停产企业职工申请从事个体和私营经营的达2 000多人。(王洁纯 王建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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