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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
 
 
【广告监督管理】
 
 
    1994年,哈尔滨市广告经营单位已发展到619家,比上年增长38%。其中,国有企业95家,占15%;国有事业单位185家,占29%;集体企业184家,占29%;个体私营企业132家,占21%;中外合资企业5家,占O.7%。广告公司338家,古广告经营单位总数的54%,广告从业人员4 459人,比上年增长28%,经营额13 752.86万元,比上年增长36%。全年查处广告违法案件44件,收缴罚没款18.43万元。
    加强对广告的监督管理,开展对食品、药品、医疗服务、医疗器械、化妆品5类广告的专项治理。对全市4家电台、11家电视台(其中省市级电视台2家、县(市)级4家、企业自办5家)、31家报纸、67家杂志社及编辑部、49家重点广告公司全年发布的约11万条广告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广告管理法规的进行处理,下发停播通知单77件,立案查处72件,收缴罚款17.5万元,初步扭转了广告宣传随意、无序的局面。全市组织508名广告业务人员参加国家工商局组织的广告专业人员技术岗位资格培训,组织198件广告作品参加黑龙江省首届广告作品评展活动,有44件优秀广告作品分获一、二、三等奖。(安景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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