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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市工商局在全市政府职能部门中率先实行"政务服务承诺"制度,在管辖范围、人员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方面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公众作出承诺,接受监督。市工商局及各工商分局总计投资120余万元,对办照大厅进行改扩建,分别设立咨询台解答外地来哈尔滨办事人员提出的问题。从党政机关和社会各界人士中聘请258名特邀监督员,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市工商局各登记窗口"政务服务承诺"制度实施和落实情况进行视察。1996年,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深入413户企业进行现场办公,解决问题324件,为绝缘材料厂、电缆厂、毛织厂等企业当场解决25个方面的问题。
全市新建、改建、扩建道里区工业小商品商厦、三棵树中药材专业市场、鞋类大厦、宾县宾西大市场、呼兰县蓬莱大市场等15处大型集贸市场,建筑总面积20.88万平方米。帮助哈尔滨量具刃具厂等单位利用闲置厂房兴办市场。1996年,企业新办集贸市场18处,集贸市场成交额达120.3亿元。
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参与实施"再就业工程"。全市国有企业停产、半停产、放长假职工从事个体经营的3万户、4万人。帮助私营企业大户租赁兼并、收购国有中小企业54户。促进乡镇企业向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方向发展,支持新春乡拉林村与哈尔滨工业大学联合开发项目,现场审批了哈尔滨七星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对民营科技企业实施优惠政策,加速发展民营科技示范区,全市进入示范区登记注册的民营企业246户。
对全市314户原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新登记,企业年检率65%。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企业动产抵押登记管理工作,共登记432份,抵押主债价值23.3亿元。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144起,罚没款65.9万元。查处各类违法广告99起,罚没款28.5万元。对市场进行专项治理,组织开展"公平交易执法年"系列活动。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315起,破获大要案29起,案件总额1 575.8万元;取缔黑加工点和黑窝点299个;收缴罚没款112.8万元。规范市场中介机构,取缔12户,责令停业整顿35户,补办有关手续65户,全市中介机构达4 059户。取缔无照经营和违法经营小轿车单位20家。集中整顿生猪屠宰销售活动,全市1O处市场被确定为首批"示范区达标市场"。"亚冬会"、"哈洽会"、创建卫生城工作,对全市集贸市场和摊区进行集中整顿,取缔无证商贩10万人次。
以"五法"(《赔偿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消费者权益法》、《商标法》和《行政处罚法》)为重点,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全年共组织大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12次,举办企业法人培训班和法律法规讲座25次,印发宣传提纲26万份。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印发宣传材料7万份,出动举报投诉流动车12次,接待咨询150人次,受理投诉23件,当即解决19件。1996年,全市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 714件,解决率达9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3万元。制定《行政处罚案件办案质量标准》、《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规定》、《集贸市场监督管理考评办法》、《目标管理考评奖惩实施方案》。
开展"工商形象建设年"活动。组织吴志敏和刘国权事迹报告团,深入全系统和省内外有关单位巡回报告30余场,听众达万人次。道里区透笼市场管理所和道外南十六市场管理所获全国先进工商所称号。严厉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受理举报51件,查结49件,对54名违纪人员进行处罚,专发了通报。1996年,市工商局及道里、香坊、平房分局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南岗分局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
市工商局按照市政府进行机构改革和向公务员过渡要求,处级干部交流轮岗面达68.5%。其中市局机关16个职能处(室),有14个岗位的处级领导进行交流,轮岗面达87.5%,4名副处级干部和3名科级干部经过公开竞聘,晋升上一级领导岗位。科和科以下干部实行竞争上岗。(赵 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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