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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市工商局在全市政府职能部门率先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行风建设。对市政府确定的13户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企业进行逐户走访,帮助制定改革方案。主动介入省政府确定的113户地方国有企业改革,对62户企业提出的问题、困难及时给予答复和解决。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深入企业现场办公876次,预约服务586件,特事特办374件,帮助解决问题1 136个。鼓励引导企业和社会力量兴办各类市场,新吉商场、东兴大厦等一批大型市场相继投入使用。完成透笼轻工批发市场等6处大型市场的退路进厅工作。全市农村大集54处,全市市场总数577处,其中集贸市场523处,生产资料市场40处。1997年,集贸市场成交额187.3亿元,生产资料市场成交额57.5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8.5%和5%。鼓励引导企业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私营经营,安置下岗职工6.7万人。帮助有实力的私营企业租赁、兼并、收购中小型国有企业112户。
对全市280户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重新规范,对79户查无下落的公司注销登记。企业年检率94.5%。清理带有不良文化影响的企业名称,更名138户,注销18户。清理市场中介组织,5户会计师事务所和512户中介组织被注销、合并或转为其他行业。
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假"三百工程"(100家较大商场、集贸中心、服务场所,设立100个投诉举报箱,100家大中型商业企业签订禁止经销假冒商品责任状,与100家知名产品生产厂家签订联合打假协议)系列活动。立案548起,查结521起,结案率95.1%;其中大要案38起,收缴罚款296.4万元,查处案件总值2 370万元。查处商标违法案件23起,违法金额2 725万元。取缔"三无"煤炭经销部和加油站92户。组织推荐全市商标参加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世一堂等33件商标获省著名商标称号。通过新闻媒介对全市"商品优、服务优"146家企业的155种商品进行推荐和宣传。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月活动","3·15"活动共发专稿16件,各市场张挂横幅标语、宣传板上千块,散发宣传材料34万份,受理投诉3 30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总值1 700多万元。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继续开展"工商形象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案说纪、廉政法规学习等教育活动,组织收看4部反腐倡廉电视专题片。严厉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查结案件6起。组织干部进行多种形式的业务学习、培训、考核,全年培训干部3 427人次。全年发表论文400余篇、调查报告120余篇。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会议经费比上年减少40%,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降低25%,车辆维修费用等支出较上年降低20%。
(赵 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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