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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997年末,全市有各类广告经营单位720户,比上年增加31户;其中广告公司496户,电台、电视台29户,报刊111户,其他84户。广告从业人员6 316人。广告经营额1.973亿元,比上年增长24.9%。其中,广告公司经营额为7 473万元,占经营额的37.87%;电视台经营额3 727万元,占经营额的18.89%;报社经营额7 230万元,占经营额的36.64%;广播电台经营额260万元,占经营额的1.31%;其他1 040万元,占经营额的5.29%。
1997年全市广告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是:1.严格广告经营主题资格的检查,提高广告从业人员的素质。对100余户不符合国家规定资质标准及"三无"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开展"综合实力评价"活动,评出广告经营单位"综合实力50强"。2.理顺户外广告管理体制,规范户外广告管理审批程序。《哈尔滨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颁布实施,确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户外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对全市现设户外广告进行登记,建立户外广告管理档案,完善登记管理制度。全市有各类户外广告4 397块,其中路牌1 365块,灯箱369块,霓虹灯35块,车体1 418块,电子显示屏7块,其他1 203块。对有违法问题的户外广告进行清理整顿,责令限期拆除。3.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全年查处虚假违法广告172件,收缴罚没款74.33万元。其中按违法主体分,广告主117件,广告公司12件,广告发布者22件,其他22件;按违法类别分,药品广告62件,食品广告9件,化妆品广告5件,医疗器械广告10件,其他广告86件。在医疗性病广告检查中,发现大部分性病广告未经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对20户地方及部队医院依法进行处罚;对街头、楼道非法张贴和散发印刷品广告进行整治,收缴非法印刷品广告近50万份。4.举办市第四届优秀广告作品评展。评选出优秀作品30件,同时推荐部分优秀作品参加第五届优秀广告作品展。选出23件公益广告作品参加全国评选。哈尔滨市晓升广告公司被评为全国先进单位。
(张志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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