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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全市查处各类工商经济违法违章案件449起,案件总值613万元。其中万元以上大要案42起,收缴罚没款211.4万元。共捣毁、取缔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黑加工点、黑窝点212处。
1.认真贯彻《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在市区设宣传咨询台及打假成果展台20余处。散发宣传材料12万余份,接待消费咨询2 400余人次,现场受理举报投诉或线索60余件,立案4起。认真贯彻江泽民主席重要批示,严肃查堵山西假酒。共出动车辆120多台次,人员500人次,散发宣传材料2 000余份。检查经销企业、个体食杂店(摊床)1 500余户,收缴各种山西假酒22个品种,2 194瓶。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检查,查处农资案件31起,收缴假农药1.1吨、化肥422吨,保护农民权益。继续深入开展打假“三百工程"系列活动,先后对节日市场、夏季饮料市场、啤酒市场、殡葬品市场进行专项治理,查获假冒伪劣食盐3.2吨、酒1 375箱、饮料3 908箱、香烟35条、化妆品92箱。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参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加强粮食市场监管。贯彻国务院和国家工商局部署,规范粮食交易行为,维护粮食收购秩序,成立20个巡查队,检查粮食市场,做到宣传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立案查处两起违规案件。
3.查禁传销经营活动。按照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和市政府提出的专项整顿的要求,对在哈尔滨市登记的1 6家传销企业予以查禁,并督促其清理债权债务,改变经营方式。
4.继续打击走私贩私违法活动。9月,召开市打击走私工作会议。公布《哈尔滨市打击走私联合行动方案》。明确市打私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能,先后两次对道里区西十一道街进口旧服装黑市集中清剿,捣毁黑窝点50余处,收缴并销毁进口旧服装2.5万余件。同时,市工商部门与商检等部门配合,分别对进口汽车、摩托车、电脑、电动工具、手机、空调压缩机、化妆品、烟、酒等市场进行检查。收缴进口旧摩托车6台,走私价值6万余元。
5.继续对药品回扣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按照市纠风办的统一部署,重点检查深层次、隐蔽作案、顶风上等违法行为。突击查处购销单位和个人,接受回扣或各种好处,并为推销假冒伪劣商品提供方便的严重经济违法行为。上半年,完成对20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的重点检查。四季度,对部分单位的该项工作进行重点抽查和验收。呼兰县工商局药品专项检查工作经验,受到市纠风办好评,并予以转发。(张志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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