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0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年,监管部门全面执行《合同法》,开展合同监管。一是开展合同大检查。四季度进行社会调查和检查,共检查各类合同29 526份,合同履约率达93.1%。查处合同违法违规案件8起,违法违规金额3.061万元,罚没3.1万元。二是加大合同鉴证力度。全年办理建设工程合同鉴证1 724份,鉴证率达99%以上,合格率达100%。依照《哈尔滨市经济合同监督管理条例》,对国企承包、租赁经营合同,产权交易、财产租赁合同,种子合同开展鉴证。全年各类合同鉴证共计4 346份,标的额58.2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5%和3.6%。收取鉴证费116.8万元,比上年增长1.8%。三是全年举办《合同法》培训班10期,参加人数1 664人。发放各类合同示范文本11 095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1 015份;《授权委托证明书》1 142份。
规范抵押物登记。年内进行一次县(市)局抵押物登记检查。针对检查出现的问题,举办抵押物登记培训班,进一步讲解法律法规,讲明要点,规范程序,划清权限,使登记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下半年开展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的反担保抵押物登记。到年末办理9起登记,贷款额364万元。年内共办理抵押物登记431份,贷款额34.8亿元。其中,动产抵押物登记336份.贷款额23.4亿元;不动产抵押物登记95份,贷款额1.4亿元。
加强对拍卖的监管。加大对《拍卖法》的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拍卖法》和拍卖知识。通过宣传使拍卖企业积极主动争取拍卖品,特别是扩大国家行政机关、人民法院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税款、罚款的物品进入拍卖,既扩大了拍卖品范围,又有利于廉政建设。年内拍卖场次、拍卖成交量都好于往年。市管拍卖行全年举办拍卖会44场。成交3 780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3%和68.8%。
开展"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活动,搞好企业评选。经过区、县(市)共同推荐,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过,共确定1999~2000年度"重合同守信用"企业239户。从中向省工商局推荐"重守"企业67户。(刘志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