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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加强了企业登记工作,全市核准登记注册的工商企业10 925户,比上年增加5 915户,增长了1倍多。全市工商企业发展到41 136户,其中,国营企业6 683户,集体企业;4 124户。在发展企业中,重点扶持区街、乡镇企业的发展。全市有区街企业8 076户,乡镇企业4 642户。新发展区街企业3 163户,占区街企业总户数的39.2%;新发展乡镇企业1 134户,占乡镇企业总户数的24.4%。
加强和改善了外资企业登记管理。全年新核准登记注册外商投资企业13户,投资总额1.4亿余元(人民币),是1984~1987四年总投资的2.25倍;注册资金8 598万元,是1984~1987四年总注册资金的1.38倍。全市区域内,外商投资企业已达到66户。同时,注意支持对外贸易企业的发展,新发照企业49户,全市对外贸易企业发展到66户。
1988年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真落实市政府召开的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市有个体工商业户56 054户,从业人员97 883人,经营额22.1亿元。同时,加强集贸市场建设,全市现有集贸市场192个,进一步扩大了市场容量。强化市场管理,积极组织货源,丰富了商品,活跃了集市贸易,集贸市场农副产品年成交量达2.5亿公斤,比上年增长42%;集市成交额达12.6亿元,比上年增长98%。
1988年在治理、整顿中,注意抓住经济秩序中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强化监督管理。一是集中清理整顿公司。从10月份开始,全市普遍开展了清理整顿公司工作,重点解决政企不分、官商不分问题。二是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和合同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在全市企业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中,市政府首批命名131个"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在全市工商企业中,建立2 552个经济合同管理网点,聘任4 242名专兼职经济合同管理员,提高了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同时,全市共签证各类经济合同1 195份,查结经济合同纠纷案件179起,确认无效合同21起。三是整顿集贸市场交易秩序和治安秩序。在加强集贸市场正常管理的同时,针对集市交易活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了欺行霸市、掺杂使假、哄抬物价等各种违章违法活动,维护了集市的正常交易秩序。工商市场治安民警队全年查结各种治安案件762起,涉及848人。全年受理投诉3 519件,使消费者免受经济损失141万余元。
1988年商标、广告、经济监督检查等方面工作也得到进一步的加强。(王洁纯 王宝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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