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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全面开展合同监管工作。一是加强合同监管,强化职能到位。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327份,企业向银行借贷资金22.48亿元,抵押物总价值41.7亿元;办理合同鉴证3 022份,合同标的额57.9亿元,收取合同鉴证费104万元;查处合同违法案件27起,罚没金额10.21万元;发放合同示范文本48 900余本,检查企业合同履约情况6 774次;拍卖企业从事拍卖活动备案28份,现场监管21次,拍卖总金额5 800余万元。二是加强对拍卖企业的管理,建立拍卖企业信用公示制度。市工商局下发了《哈尔滨市拍卖企业信用公示制度实施方案》,将拍卖企业的营业执照资料、相关许可证资料、拍卖师资料、拍卖活动资料,以及良好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录入微机,在红盾信息网上予以公示。三是提高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手段,初步实现登记管理微机化。市工商局设计制作了《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一览表》、《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表》。将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抵押金额的登记情况、变更情况、注销情况等资料予以记载并输入微机,每份《登记表》都与《一览表》相链接,有效地防止了重复登记的事项发生。四是完成了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评审命名工作,编辑制作了《重合同守信用企业风采录》。开展"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评审命名工作,市工商局下发了《2001~2002年度哈尔滨市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评审命名工作方案》,评选出308户企业为2001~2002年度哈尔滨市"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其中89户企业被评为省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11户企业荣登国家工商总局公示的1 058家全国"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公示榜。市工商局下发了《哈尔滨市市场经营者信用公示制度实施方案》。将市场经营者的基础信用、良好行为、不良行为予以记载,并在红盾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六是大力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工作,把好企业合同文本审查关。利用清除执法壁垒、进行文明诚信市场检查工作,重点推行《柜台租赁合同》,把是否使用合同示范文本,作为评比文明诚信市场的一项标准;利用"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评审命名工作,大力推行工业品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加工合同等,把是否使用合同示范文本,作为衡量是否达到"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标准的一个依据。
(胡建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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