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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哈尔滨市开展以抗春旱保春种为中心的“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执法行动。全系统共检查农资经营店8774户次,取缔无照经营22户,抽检农资商品五大类642批次,查处各类农资违法案件380件,案值673.1万元,罚没款292.23万元。查扣假劣种子21吨、假劣化肥98.5吨,假劣农机配件3269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市工商局、松北工商分局、道外工商分局被国家工商总局评为“红盾护农”先进单位。
2008年,哈尔滨市开展重要商品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陈化粮出库、运输和使用的全程监管。2008年上半年,对上年度竞拍、出口陈化粮的5户企业进行检查,共监管出库陈化粮6份合同10105.8吨。下半年,对2008年第一批出口陈化粮16400吨进行检查,涉及3个县(市)7个粮库,监管出库陈化水稻加工出口5000吨。按照国家总局《关于报送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审核情况的通知》要求,对哈尔滨市申报的16家品牌汽车销售企业进行审核。开展整治“霸王条款”专项执法行动。共检查相关企业2434家,对存在问题的154家企业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加强重大节日、重点时期和应急性市场监管。国庆节期间,检查市场400余个,超市40余家,仓买、食杂店3745家;检查粮油加工企业229户,粮油经营户2201家;检查生肉经营者1500余户,扣缴无检疫票据生肉1200多公斤、白条鸡1500余只、“三无”罐头60瓶、不合格食品800多公斤、冒用他人商标的大米9000余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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