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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着力解决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构建消费者保护维权长效机制。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呼入信息总量32506件,其中消费咨询28904件,申诉举报2198件。承办市长公开电话1402件,结案率94.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50余万元。全系统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614件,罚没款1075万元,到账1075万元。市工商局完成对25类、945批次食品、商品质量的监测任务,立案查处86件,没收违法产品3530件。市工商局获黑龙江省执法办案先进集体,“12315”申诉举报中心被团省委、省工商局,市直机关工委分别授予省级青年文明号和市直机关十佳文明窗口称号;市消费者协会被中国消费者协会评为全国先进集体、2008年度工作创新奖和落实首项职能先进单位,获黑龙江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推进。一是完成大冬会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工作。共查验检测各类食品1680种,审查索证索票材料5350份,有效地保障了大冬会专供食品安全,实现了零投诉、零事故。二是开展了《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及学习培训活动,制订下发《宣传贯彻工作实施方案》,采取召开座谈会、与新闻媒体联合开辟宣传专栏和印制宣传单、制做宣传板等方式,宣传《食品安全法》。三是完善制度,长效长治。建立了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制度、食品经营者销售食品信誉卡等四项长效监管制度,指导食品经营企业和食品经营者建立了包括食品安全培训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等八项制度措施。四是开展为期四个月的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指导全市120户食品添加剂企业建立了自律档案,整治重点地区46处,整治重点单位325个,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6件。五是开展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对小麦粉、糕点饼干、干水产品、鲜肉等16大类、254批次的食品进行定向监测,定期发布监测信息和消费警示,指导消费者安全消费。
开展流通领域商品监管。一是加大商品市场监管力度。开展“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下发专项整治方案,印发“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和经营者名录,组成多个检查组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组织全系统对国家质检总局通报的不合格取暖器、电热毯、德国NUK品牌婴儿爽身粉、不合格仿瓷餐具等进行市场清查,确保百姓商品消费安全。二是组织实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完成对哈尔滨市流通领域电动食物料理机、金银珠宝饰品、儿童电动玩具车、微波炉、电磁炉、吸油烟机、热水器、润肤膏霜、润肤乳液、染发剂、烫发剂、服装、针织品等13类商品、848个批次的监测,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查获不合格商品价值120余万元,立案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案件36件,收缴罚没款150余万元。三是加强重要商品市场的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制定《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及重要商品市场准入进货查验管理办法》,为重要商品索证索票、进销台账等管理制度落实提供保障。指导和配合地铁建设部门,对地铁建设工程所使用的钢材、防水材料、水泥构件等原材料在加强质量监管方面进行检查指导。
打假维权。一是开展一次性消毒餐具强制收费违法行为的专项整顿。全市工商系统检查餐饮业企业及个体工商户1380家,一次性消毒餐具的生产企业42家,对220家餐饮业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查处8家一次性消毒餐具违规企业和黑加工点,受理消费者投诉申诉526人次,解决消费纠纷89件。二是开展全市酒类市场集中整治行动。从7月15日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整治行动。全系统检查各类酒类批发市场、名烟名酒专卖店、大酒店、涉外宾馆、旅游区和娱乐场所136家,重点对国家和省内知名品牌的白酒,以及啤酒、葡萄酒和洋酒进行检查,查扣各类假冒伪劣名酒480箱、2623瓶,并于9月28日,对查扣各类假冒伪劣名酒进行现场销毁。三是查处违法仿瓷餐具。对全市仿瓷餐具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各类批发市场6家。查扣各类违法仿瓷餐具1870件,查处仿瓷餐具经营企业4家。四是加强对大要案件查处的组织指导。市工商局利用“12315”举报等线索,为各分局、县(市)局消保科(股)分流分派案源,对大、要案件直接受理,并派专人组织案件查处指导。全年指导基层查处案件28起,涉案金额800万元,罚款近90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00万元。为驰名品牌维权。先后为茅台、玉泉、哈啤、泸州老窖、美巢装饰、北大荒、天宝生物、沈阳凤祥、秋林等9家企业打假,为企业挽回损失760万元。
2009年,哈尔滨市推进“12315”网络平台建设,在现有受理系统的基础上,投入10余万元,对“12315”系统进行扩容改造,完善呼叫平台功能和受理系统,补充和完善绩效考核、数据分析、经济户口等模块,实现了消费者和经营者通过电话查询需要了解的经营者主体资格信息和工商业务办理流程,提升了“12315”网络平台受理、调度能力和服务大众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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